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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初次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2013-09-03   热度:   收藏  

  1、 工作面风巷掩护支架摆够5m,风巷回棚后,即进行初次放顶,初次放顶长度为1.5m。初次放顶时,须保持架下地沟畅通,以利于行人。

  2、 初次放顶前,必须检查开切眼及工作面上、下两巷内支护情况,发现小眼损坏应及时修复,眼内设好牢固的扶手绳。若发现两巷有危棚必须及时整改,必要时打架梁或改棚。

  3、 工序:回棚(拴绳头) →打眼→装药→联线→放炮。

  4、 打眼必须在支护完好的情况下进行,严禁进入老塘内打眼或装药。

  5、 每次回棚长度不得大于放炮长度,每次放炮步距为1.5m。放炮前应由瓦检员进行测气,在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放炮。放炮时机尾、小眼、联巷、掩护支架下严禁有人。

  6、 警戒距离为:风巷所有人员距放炮地点不小于100m,机巷所有人员撤至距切眼西30m外安全地点,并安设专人警戒。

  7、 风巷炮眼深度为3~4m。

  8、 工作面支架下放后,必须加强上拐点附近的顶板管理,防止大块煤或矸石滚落伤人:

  (1) 严格控制掩护支架的仰角,最大不得超过煤层法线的3~5°。

  (2) 打眼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找落开裂放线的煤块和矸石,并在上拐点附近顶板侧采用大板或大笆片加强腰背,同时支柱间距缩小至1.0~1.5m。

  (3) 加密上拐点顶板的炮眼布置,炮眼间距可缩小至0.6米。

  (4) 严格控制上拐点附近的伪倾角,保持在20~22°为宜。

  (5) 出煤时,支柱紧跟迎头,人员站在有支护空间进行操作,刨落大块煤或矸石前,必须发出警号,待其他出煤人员躲避好后,方可刨下大块煤或矸石,并进行破碎。

  9、整个初次放顶过程必须由班组长现场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