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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火灾预防

2014-09-28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节  矿井灾害性质描述

  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井下或井口附近能威胁到井下安全生产和井下人员安全的火灾。

  l、矿井火灾的分类:

  (1)外因火灾是由某种外在的高温热源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火灾。如吸烟、电焊、用电炉或灯泡取暖,电火花,明火明电放炮,瓦斯煤尘爆炸等所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来势迅猛,无预兆可查,在矿井火灾总数中,占的比重不大,但损失不小。

  (2)内因火灾是指由于煤炭自燃引起的火灾。这类火灾有一个孕育过程(自燃要经过潜伏期、自热期和燃烧期),根据预兆能早期发现,但火源隐藏,经常发生在人们难以进入的采空区和煤柱内,难于找到准确的火源位置,扑灭火困难。

  2、矿井火灾的危害

  矿井火灾的危害很大,它能产生高温火烟及有毒有害气体。火源附近的温度可达1000℃以上,伴随火灾的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是火灾事故中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火灾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可以产生“火风压”,使风流逆转,造成风流紊乱。火灾烧毁设备,支架和煤炭资源,造成停工停产,如果封闭火区,还将影响矿井生产正常接替,冻结煤炭资源。

  第二节  地面火灾预防措施

  l、井口房和扇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在工业广场和井口附近严禁用易燃易爆材料搞临时建筑。

  2、主、副井口不得随意进行电气焊和喷灯焊作业,若工作需要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

  3、可燃性材料存放点由安全科制定出专门防火措施,交矿“四防小组”审阅,并在库房附近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4、矿井坑木场安全科应制定专项防火制度。

  5、煤场内,禁止明火取暖,由销售科负责。

  6、锅炉灰不能在工业广场内随便乱倒,运输队要装车运至矸石山与矸石一块处理,运输队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

  7、地面消防水池必须保证足够的消防水量,此项工作有办公室负责。

  8、严格按规定在工业广场内存放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使用性能良好,该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9、风井机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机电科机电队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11、平地各类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2、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和各消防点应配足规定数量的器材(详见附表),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落实,随便挪用或丢失器材,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节  井下火灾预防措施

  1、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关于入井人员验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2)下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确保人人会使用自救器。

  (3)井下各峒室不准存放易燃材料,易燃材料在井下严禁乱扔、乱放、乱倒。

  (4)井下机电硐室及主要运输巷道安装易产生火灾隐患的设备时,附近20m范围内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配足灭火器材,存放足够的砂箱、砂包和灭火工具。

  (5)井下要采用矿用安全型灯具照明,其线路要用不延燃橡套电缆,其电压不得超过127伏。

  (6)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执行。

  (7)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

  (8)井下有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地点,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设备和电缆加强保护,以免因被砍断、碰烂、挤破而造成短路,引起火灾。

  (9)井下机电工经常检查自己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有磨擦发热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并报告矿调度室。

  (10)放炮员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放炮制度,严禁放空心炮、糊炮或明炮。

  (11)井下机电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使用液力偶合器运输设备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配备质量、数量、存放地点及使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将井下各变电所划分为防火重点区,并给每个重点区两端设立防火门。各防火门要定期检查,一旦在井口附近发生火灾,关闭井口防火门,防止有害气体向井下蔓延,该工作由机电科负责。

  (13)井下所用风筒要用难燃或阻燃材料制作。

  (14)井下所有电缆、皮带要阻燃。

  (15)液压联轴节等易磨擦生热的部件要加强检修、维护,以防磨擦起火,液压联轴节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的易熔塞及防爆片。

  (16)皮带巷消防水管每50m要设—个三通阀门。

  2、内因火灾预防措施

  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燃引起的火灾。煤科总院重庆分院对我矿开采的二1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为三类属不易自燃煤层,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1)在进行巷道掘进时,要充分考虑防止因帮空顶空而造成自燃的措施。

  (2)采煤队在保证煤质的情况下,尽量提高采煤工作面回收率,不留浮煤和老塘积煤,上、下尾巷坑木要回收干净,特殊情况需要预留煤底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3)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密闭,并在停采线上撒阻化剂。

  (4)通风科要加强防火管理,瓦检工必须定期检查密闭外和采掘面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及煤壁、空气温度。救护队要加强—氧化碳检查以及出水温度的测定,并重点做好各掘进工作面过老巷、沿空送巷及各密闭内的温度及气体浓度检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安全通风科、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加强掘进面工程质量管理,杜绝空帮、空顶作业。对顶煤高冒区要加强观测,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喷浆、注水等防火措施。

  (6)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整主扇负压,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7)通风构筑物的位置要有利于防火,杜绝微风作业,保证合理供风。

  (8)采掘作业规程中要制定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9)加强防火预测预报工作,每周对易出现高温火点的地点组织—次检查,并有记录可查。

  (10)回采工作面结束以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减少进回风侧之间的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