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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2010-07-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禁止把潮湿原料、报废武器等作为废钢加入炉内,以免引起爆炸。钢液、红渣也不得倒入潮湿的盛钢桶、钢渣包或潮湿的地上。

  2、为防止熔炼中引起喷溅爆炸事故,注意不要加入过量的氧化剂,不要剧烈搅庭钢液。

  3、钢液包不要盛装太满,行车吊运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发生翻包事故。

  4、发现漏炉、漏包、循环水中断或炉内漏水,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工作中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戴劳动防护用具者不得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