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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事故的心理分析

2004-04-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性格与事故:性格是一个人较稳定的对现实的态度和与之相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性格分为情绪型、意志型和理智性。具有理智型性格的人,由于行为稳重且自控能力强,因而行为失误少;情绪型相比之下就易于发生事故,由于情绪型属外倾性格,行为反应迅速,精力充沛,适应性强,但好逞强,爱发脾气,受到外界影响时,情绪波动大,做事欠缺仔细;意志型的人属内倾性格,善于思考,动作稳当,但反应迟缓,感情不易外露,对外界影响情绪波动小,由于个性较强,具有主观倾向,因此也具有事故心理侧面。性格是在生理基础上,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环境和教育的结果。?
    情绪与事故:情绪是人心理的微观波动状态,人的行为过程往往受情绪的支配,喜、怒、哀、乐、悲、恐、惧对行为产生影响。当情绪处于极端状态时,往往是行为失常的基础;行为的失常又常常是事故前提。
    气质、兴趣、态度等个性心理因素,也与事故行为具有特定的联系。?
    心理学的“事故倾向理论”:认为有些人不管工作情境如何,也不管他们干什么工作,易于引发事故。这种理论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事故造成者进行测量,找出他们的共同个性特征,然后对其个性进行调整或进行适当安排,如把容易出事故的人分配去做不易发生事故的工作,而把那些在个性方面不容易出事故的人分配去做易发生事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