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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致因理论浅述(上)

2005-12-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引言(1)
  事故致因理论是安全原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用于揭示事故的成因、过程与结果,所以有时又叫事故机理或事故模型。它暂时避开了危险源的具体特点和事故的具体内容与形式,而只是抽象概括地考虑构成系统的人、机、物、环境,因此它更本质、更具普遍意义。当它和具体的危险源,具体的事故结合时,就可以更科学、更实际、更生动地把可能的事故成因、过程、结果展现在人们面前。故而它是进行危险性的分析、安全性评价、对策制定、监控管理,以及事故调查分析有力武器。

    到目前为止,人们已提出了十多种事故致因理论,这里我们介绍其中常用的几种。

因果论(2)

    事故具有随机性,构成“机”的多个因素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或制约的关系,其中之一就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有继承性,即前一过程的结果往往是引发后一过程的原因。例如某一事故的发生,最初是由于发生了事件N1,这是“因”;然后导致了事件N2,这便是“果”。N2包含着N 1,它又作为“因”引发了下一过程及结果N3。如此传递下去,导致了最后的“果”——该事故及其损失。

    属于这种因果论的事故模型有线性多因素连锁性,非线性多因素连锁性,线性-非线性复合型,海因里希的多米诺(domino)骨牌理论等等。其中,日本的北川彻三等人将此理论归纳到了日本的《安全工学便览》中。

    北川彻三的模型基于这样的事实和认识,即事故和事故是否造成损失与损失大小是偶然性,而事故的发生则必有原因,这是必然性。这些原因中可以分为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从间接原因到损失构成了一个反映因果关系的事故链,如图1所示。

    损失←事故(火灾)←一次原因(直接原因)←二次原因(间接原因)←基础原因(间接原因)

    
    图1 因果关系的事故链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也叫一次原因,它出现在事故的当时和现场,包括人的原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失误或误操作)和物的原因即物的不安全状态(失误或误操作)和物的原因即物的不安全状态(含机械设备的缺陷、故障、失效和环境的不良条件)。这二者是间接原因造成的结果。

    间接原因又可以区分两个层次,即二次原因和基础(三次)原因。其中包括:

    (1)技术原因,是指机械设备、计测装置、建筑设施、工具护具等设计不当,维护保养与检修不够,工作场所的各环境因素不适,危险部位防护、警示存在缺陷等等。

    (2)教育的原因,是指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够,从而造成了他们缺乏与自己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必要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经验、安全作风、应变能力等安全素质。

    (3)身体的原因,是指作业者身体缺陷(如近视、耳聋),身体不适(如生病、醉酒),疲劳。

    (4)精神的原因,是指人的精神状态不佳、性格缺陷等。如不满、懈怠、急躁、害怕、不和、愚钝。

    (5)管理的原因,是指包括企业最高领导人的安全责任心不强,规章制度不明确、不健全、维护保养、监督检查不力、人事与劳动纪律组织管理缺陷等。

    (6)学校教育的原因,是指教育部门对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具的成长过程中应贯穿的安全教育重视、实施得不够。

    (7)社会、历史的原因,是指政府部门、群众团体整个社会的力量对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宣传教育不够,缺乏应有的安全文化氛围的熏陶。

    上述(1)~(4)属二次原因,(5)~(6)属基础原因。但生产实践和理论分析都表明,其中的技术(或工程)原因、教育原因、管理原因作为平时的安全对策来讲是最重要的,从而技术(工程)对策、教育对策和管理对策(所谓“三E”对策)被视为是防止产业事故灾害的“三大支柱。”后来随着环境问题的突出和范围的扩大,有必要把“环境”单独提出来,这就变成了“四E”安全对策。

    基于因果论的事故致因理论,可以得到以下几点重要的启示:

    (1)为了防止产业灾害的发生,在图1的事故链中,解决好任一个环节,都可以到的效果。

    (2)为建立预防产业灾害的四大原则提供了依据。这就是预防可能的原则,损失偶然的原则,原因继起的原则和选定对策的原则。

    (3)基于因果论,对一个系统进行安全分析和评价时,就产生了两种重要而有效的逻辑方法。即演绎法,据结果推理原因,如故障树分析(FTA);归纳法,据原因推论结果,如事件树分析(ETA)。

轨迹交叉论(3)

    2轨迹交叉论

    一个生产系统一般是由人、机、物构成的,它们共处于一种环境中。轨迹交叉的事故致因理论认为,该系统内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机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在同一时空相遇(或逆流能量轨迹交叉)所造成的,有时环境也是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机的)不安全状态及它们相遇的条件。这种情况可用图2形象地表示出来。

    图2 轨迹交叉论事故致因模型

    (a)由于管理缺陷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情况;

    (b)用集合表示时导致事故的情况,其中M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子集,S为物(机)的不安全状态子集,E为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子集。

    这种理论基于这样的事实,即人、机、物、环境各自的不安全(危险)因素的存在,并不立即或直接造成事故,而是需要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激发。例如,除去保护罩的调整运转皮带轮处于不安全状态,如果穿着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衣服的人员与之接触(不安全行为)即激发,就会造成绞入的人身伤亡事故;已处于不安全状态的硝化纤维(如已开始显著分解),受到高温环境(不安全条件)的激发后,就会发生自燃以至火灾。

    事故统计分析表明,此种理论是正确的。例如美国50年代的统计,75000件伤亡事故中天灾占2%,可预防的人为灾害占98%。其中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无关的只占12%。日本1997年对制造业歇工四天以上的104638件事故的统计分析结果是: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占5.5%,无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占16.5%。日本劳动省对近几年建筑业的重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的结果为:无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少于8%,无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少于13%,绝大部分都是二者同时作用的结果。

人-环匹配论(4)

    这是由瑟利(J?Surly)在1969年提出的一种事故致因素理论,所以也叫瑟利模型。后来又经安德森加以补充改进而成瑟利-安德森模型。它是把人、机、物、环境组成的一个系统整体归化为人(主体)与环境(客体)两个方面。人包括操作者与指挥(管理)者作为生产系统的主体,主要看他的三个心理学成份-对事件的感知S,对事件的理解O,对事件的响应R;环境(包括机械、物质、环境),作为生产系统中人以外的客体,主要看它的变动性、表象性、可控性。把此系统中一个事故的发生分为危险 的形成(迫近)与其演变为事故而致伤害或损坏两个过程。事故是否发生,取决于人与环境的相互匹配和适应情况。具体的描述示于图3。

    

    (a)

    

    (b)

    

    (c)

    图3 瑟利-安德林事故致因模型

    此模型(图3a、b)表明,在危险形成或迫近的第一个以及演变为事故的第二个过程中,如果人都能正确回答所提出的问题(图中记为O),危险就向消亡或得以控制的方向发展;如果对所提出的问题作出了错误(否定)的回答,危险就会向迫近的方向发展,以至发展为致伤、致损的事故。

    图3c体现了人对环境(含机、物)的观察、认识与理解的程度和运行中的环境是否提供了足够的时间与空间,以适应人的应变素质情况。如果人的回答肯定,则系统可能保证安全;否则必须对系统作适当修改,以适应人的容许行为变异的预期范围。

    此模型可以给们多方面的启示。例如它表明,为了防止事故,首要且关键的在于发现和识别危险,而这同人的感觉能力、知识技能有关,也同作业环境条件有关。再如在处理危险的可接受性时,虽然总体上安全与生产是一致的,但在特定时候、特定条件下也会发生暂时的矛盾。如果危险已达紧迫,即使牺牲生产也必须立即采取行动,以保证安全。相反,如果危险离紧迫尚远,在做出恰当估计的条件下还来得及采取其他措施时,就能做到既排除危险、保证安全,又不耽误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