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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本质及安全第一原理

2007-01-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安全的本质
  安全: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1、目前人们对安全认识的五种类型
  存在一种现象:人类对安全的认识往往比对事故的认识难度大。因为事故比较直观,对人们的影响比较深刻,人们容易从其危害中加以认识。而安全给人们的印象是同事故相对存在的,只有社会属性,没有自然属性。
  ⑴从事故的危害中认识
  ⑵从安全与事故的相对存在中认识
  ⑶从安全与事故之间的联系中认识
  ⑷从安全内容的扩展中认识,三个层面
  ⑸从安全的存在中认识
  2、对安全现象的认识,不能解决安全本质问题。例如,用不受威胁、不发生事故的感性认识指导安全工作,必然导致就事论事的认识与解决一些威胁人们生产、安全生活表面问题,不能从本质上解决如何持续稳定安全局面的问题。
  3、生产安全的本质就是生产实践符合生产规律的运动。具有安全必然性,要照章办事确保安全。
  二、安全的规律
  狭义安全规律,是指某一领域或系统中的安全规律,如生产安全规律、交通安全规律。
  广义安全规律,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安全,即大安全的普遍规律。
  安全规律的表现形式:
  1、生存规律
  安全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
  △自然界的安全——是由自然界中各种物质运动(包括动、植物),在其置于的系统中符合自然生态规律的规律运动,具有安全必然性的内在联系。
  △人类社会的安全——是由人类社会中的各种事物,在其置于的系统中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规律运动,具有安全必然性的内在本质联系。
  例如: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
  2、构成规律
  安全的构成规律,是指能构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客观事物规律运动的诸因素,各自内在与相互之间的本质联系所具有的安全必然性。
  安全构成规律与事故构成规律的区别。
  构成生产安全规律的五个要素:
  ⑴劳动者的安全构成因素
  ⑵劳动手段的安全构成因素
  ⑶劳动对象的安全构成因素
  ⑷劳动时间的安全构成因素
  ⑸劳动空间的安全构成规律
  3、发展变化规律,安全具有的社会属性
  安全的发展变化规律,是指安全从隐患、事故的对立统一中分离出来后,经过理性升华,变成了符合预防、控制事故规律的产物,以其具有的规律性促进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按客观规律发展。
  例如,生产中的安全,随着生产实践的规律运动-异常运动-异常灾变-规律运动的对立统一,在人们认识掌握了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之后,安全就逐渐从生产中分离出来,经过理性升华后,就不再是原来意义的生产实践规律运动的形式了,而是变成了符合预防、控制事故规律的产物。
  综上所述,通过对安全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探索得知:安全除了具有社会属性外,安全的自然属性:是物质的、运动的、有规律的
  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理”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是在进行工业生产时,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当作头等大事来做好。必须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辩证统一关系,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道理。
  “预防为主”是指就要掌握工业伤亡事故发生和预防规律,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预先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和控制他们,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两者相辅相成。组织生产时,优先考虑安全,安全和生产矛盾时,须先解决安全问题;一切安全工作需立足于预防,活动初就要考虑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