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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安全管理

2007-08-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有害作业分级管理
  
  (1)分级管理的基本思想对有害作业实行分级管理是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的。它的理论来源最早产生于1879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巴雷特的ABC分析法,后在国外演变成ABC分类管理法。这种管理方法突出了重点,抓住了关键,考虑了全面,照顾了一般,使管理工作主次分明。
  
  (2)分级管理的作用我国的劳动条件分级标准将作业岗位的危害分为5个等级。即0级危害岗位(安全作业);1级危害岗位(轻度危害);2级危害岗位(中度危害);3级危害岗位(重度危害);4级危害岗位(极重度危害)。根据不同的危害级别,劳动监察部门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根据我国当前国民经济状况,暂时没有能力对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进行全部治理,为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又要使企业有能力治理,劳动部1996年做出规定,要消灭4级危害岗位。对职业危害进行分级管理,对当前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是非常适用的。
  
  (3)劳动条件分级标准与卫生标准的区别分级标准是为劳动监察提供对劳动条件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价的一种宏观的管理标准。是劳动工作深化改革的需要,为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就业、劳动工资制定政策提供科学数据。
  
  2.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监察和主要依据。预评价工作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
  
  为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企业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技术(rag)项目时,项目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搞好“三同时”工作,从根本上采取防范措施,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发之前,是最经济、最可行的生产建设之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保障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
  
  企业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规定,以此指导设施、施工、竣工验收三个环节。工程项目立项后,首先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应有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和专篇。在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加,建设单位要提供有关建设项目的文件、资料、设计施工方案图纸等。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内,同时编报。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能削减,没有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要同时编报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作业环境防止中毒窒息规定
  
  生产矿山、化工、建材等作业环境中,或是在密闭式空间作业,由于存在有毒、有害的气体,常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为了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在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中要做到如下十条基本的安全规定。
  
  第一条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
  
  第二条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有毒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时,方能进行工作。
  
  第三条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必须有人监护。
  
  第四条进入缺氧或有毒气体设备内作业时,应将与其相通的管道加盲板隔绝。
  
  第五条在有毒或有窒息危险的岗位,要制定防救措施和设置相应的防护器具。
  
  第六条对有毒有害场所的有害物浓度,要定期检测,使之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对各类有毒物品和防毒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第八条涉及和监测有毒物质的设备、仪器要定期检查,保存完好。
  
  第九条发生人员中毒、窒息时,处理和救护要及时、正确。
  
  第十条健全有毒物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长期达不到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停止作业。
  
  4.作业环境防止静电危害规定
  
  静电是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为了防止静电可能造成的危害,要做到如下规定。
  
  第一条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第二条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必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第三条对易燃、易爆流体储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第四条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第五条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六条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的界限以内。
  
  第七条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第八条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防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第九条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归档。
  
  第十条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5.厂区环境卫生管理
  
  为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界限,把厂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乃至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等都有专人负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名单上墙),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