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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与压力容器的事故如何分类?事故的危害有哪些?

2004-12-09   来源:《劳动保护》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事故的报告办法》的规定,按照设备损失的程度,锅炉与压力容器的事故可分为3类:
    (1)爆炸事故。锅炉与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发生破裂,使压力瞬间降为大气压的事故。事故发生时,设备中所蕴藏着的巨大能量瞬间释放完毕的过程即为爆炸。爆炸事故会摧毁设备、建筑,造成人员伤亡,后果十分严重。
    (2)重大事故。锅炉与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或其他主要部件严重损坏,被迫停止运行,需进行大修的事故属于重大事故。其与爆炸事故的重要区别就是:压力不是瞬间降到大气压,而是存在一个泄压过程。
    (3)一般事故。部件有损坏但不严重,一般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它与重大事故的主要区别在于:受压元件或其他主要部件是否损坏,是否需要立即进行大修。
    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事故后危害较为严重:
    (1)锅炉与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事故设备被毁,而且还波及周围的设备、建筑和人群。其爆炸所直接产生的碎片能飞出数百米远,并能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其破坏力与杀伤力极大。
    (2)锅炉与压力容器的重大事故发生后,工作介质外溢又可能造成大量的伤亡。如锅炉、分汽缸等爆炸后,高温饱和水立即蒸发为高温蒸汽,造成严重的烫伤和死亡事件。又如压力容器中的有毒物质的大量外溢(液氯、液氨等)变成毒气迅速扩散,会造成大量人畜中毒的恶性事故。而可燃性物质的大量泄溢,还会引起重大的火灾和二次爆炸事故,后果也个分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