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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全国安全生产事故呈现六大特点

2005-01-24   来源:《安全时讯》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4安全生产大盘点之综述篇

事故总量有所下降 特大事故尚未遏止

  全国各类伤亡事故总量有所下降,事故起数下降比较明显。2004年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特别是在煤、电、油、运输全面紧张的情况下,全国各类伤亡事故同比减少151004起,死亡人数减少318人,分别下降15.7%和0.2%。
  但是,死亡总人数仍高达136092人,平均每天死亡约373人。特大、特别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发生133起,同比增加4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同比虽然持平。“但是煤矿发生了2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事故,民航飞行发生了1起死亡50人以上事故,这3起事故损失巨大,社会影响重大。”国家安监局副局长赵铁锤说。

煤矿安全总体稳定 安全警钟仍需长敲

  2004年在全国原煤产量大幅度增长、特别是煤炭供需关系紧张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10人以上事故起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四个下降”。与2003年相比,全国煤矿事故减少290起,少死亡415人,分别下降7.0%、6.5%;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减少10起,少死亡82人,分别下降19.6%、7.7%;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3.1,同比减少0.72,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954,创全国历史最好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在盘点中也发现,2004年下半年,特别是10、11月份,煤矿行业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依然频繁。特别是死亡166人的“11·28”陈家山矿难和死亡148人的“10·20”大平矿难,时间间隔之短,伤亡人数之多,自建国以来实属罕见。
  此外,分析去年煤矿事故原因可以看出,受煤炭供求形势影响,煤矿超能力生产现象非常普遍,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的隐患,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

多数地区情况稳定 部分省恶性事故多

  2004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情况较为稳定。全国32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中,20个省份和新疆兵团各类伤亡事故同比有所下降,占62.5%。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海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的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特别是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等人均 GDP为2000美元左右的经济大省,多年来第一次实现了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
  但是部分地区特大恶性事故仍然多发。全国31省份中,有12个省特大事故上升,其中发生5起以上特大事故的省份有11个。


指标落实情况较好 多数省份完成目标

  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较好。2004年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323人。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中,26个省份和新疆兵团的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占81.3%。
  其中,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比控制指标减少168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控制指标减少0.6。全国27个产煤省份和新疆兵团中,22个省份和新疆兵团煤矿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以内,占78.6%;23个省份和新疆兵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控制指标以内,占81.2%。

多数行业形势稳定 部分领域事故上升

  2004年全国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较为稳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农机、渔业船舶等事故总量均有所下降,铁路运输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同时,部分行业和领域的事故总量却有上升。2004年全国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4.0%和5.3%;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却上升了1.8%;烟花爆竹事故的多发势头也没有得到遏止,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