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过程中
设计过程中,当事故预防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宜优先考虑事故预防对策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选择技术措施:
(1)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保证不出现任何事故和危害。
(2)间接安全技术措施
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3)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
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时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4)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来预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
设计原则
按事故预防对策等级顺序的要求,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风装置等。
(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害、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
(5)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和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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