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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不安全行为的控制

2005-11-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所谓安全的标志,就是少出事故和不出事故。在安全系统工程中,人作为一个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其行为、思想情绪、心理状态、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健康状况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着重要的影响。据资料显示,60%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因而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预防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措施。

  不安全行为模式与事故的比率通常大于100:1。很多情况下,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与不安全行为者在生产过程中所获得的好处密切相关,如抢了生产进度、抢了工时,人们在取得一些方便或取得成功后得到某种奖励,不安全行为之后很少发生事故或事故苗子,甚至连将要出错的感觉也没有,使得偶尔的不安全行为发展成为习惯性的不安全行为。尽管每次不安全行为的产生不一定会发生事故,但事故的发生多数是由不安全行为造成的,此时,事故对人的伤害却是一一对应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大体上可分为无意的不安全行为和有意的不安全行为。无意的不安全行为通常是由不懂技术或不知道规程造成的。如:新进厂的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匆忙上岗,他既对所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没有一个初步认识,也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往往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这种不安全行为只要我们的管理工作到了位,是较容易控制的。但在我们现实工作中,发生得更多的是有意的不安全行为,如习惯性的违章。具体表现为固守旧有的不良习惯进生产,如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通常称作"三违"。这些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采用"非法捷径",在违章时并不一定出事故,明知违章却要冒险蛮干,把侥幸当作经验,于是习惯变成自然,不安全行为在职工中由一变二,由张三传给李四,以其特有的隐蔽性不被人们所认识、所重视,因而这种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更大。

  控制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要抓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安全宣传 ,强化安全意识,是控制不安全行为可靠基础 强化安全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营造安全氛围,使员工的自律行为由被变为主体,使员工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对国家负责,把安全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需要,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和安全责任感,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抓遵章守纪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违章违纪可以引起违法,杜绝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加强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让每一位职工明确自己维护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增强自觉性,杜绝不利于安全生产的习惯性、随意性、盲目性的操作,使企业形成一个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的风气,使每一位员工都清楚地知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实际也是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人的行为规范进行有效控制还将关系到企业的兴旺与发达。

  二、加强安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控制不安全行为的重要保证 安全教育有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转换工种的安全教育等等,使员工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能,让他们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是安全的,怎样做是错的,是危险的,从"我要安全"向"我会安全"升华。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及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需要,对职工的文件素质、技术技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对从事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易出事故岗位的职工更要经常进行安全技能的培训,使他们做到"三不伤害"。如武锅集团通过对历年工伤事故的分析,发现60%的事故是由起重伤害造成的。他们在控制生产现场的时候把行车、起重作业的行为规范作为一个重点来控制,通过推行岗位评价,最大限度地消除了该工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1998年共发生工伤事故9起,仅一起为起重伤害。

  三、加强监督和考核的力度,是控制不安全行为的有力手段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员工没有惩罚,规则就是空文,监督便是空谈;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对抵制和举报违规行为的员工,对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的员工,要有明文规定的奖励。通过赏罚分明,使更多的人乐于遵章守纪,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监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事故的发生。

  总之,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还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严密的行政措施,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令人信服的考核手段,对生产现场进行控制,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才能实现不发生或少发生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