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第二条 不按规定着装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第三条 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第四条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第五条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第六条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第七条 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第八条 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第九条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第十条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上一篇:哪些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