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狠抓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尤其是在一些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防治工作,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笔者前不久到基层调研时,发现在防治小型地质灾害时,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福建省某县地处盆地周边的低丘地区,由于山脉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500米,且绿化较好,因此,该县的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小型山地滑坡、危岩断裂和地裂缝等。全县主要有22处地质灾害,涉及10个乡镇、33个自然村的200余户人家,共计900多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认识不够,还存在一定程度的侥幸心理。由于该县地质灾害多出现在远离城镇、农户较少的偏僻地区,当地干部群众一门心思抓脱贫致富,加之近几十年地质灾害很少造成人员伤亡,因此放松了警惕,对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和突发性认识不够。还有个别群众继续在危险地段耕种,开采石料,加剧了灾情的蔓延。另外,个别乡镇党政领导没有落实群众防灾救灾的具体措施,使地质灾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专业化治理程度不够,难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小型地质灾害一般由县、乡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采取防治措施。由于县、乡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没有对地质灾害的成因和诱发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因而无法对症下药,不能制订出科学可行的防治方案来彻底根治灾害隐患。例如该县某地有重数十吨的巨石多处,随时都有崩塌危险,直接威胁崖下近百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乡政府和群众都盼望县里能组织技术力量,排除险情,否则村民只能搬迁,但搬迁经费远远超过排险经费。可是县里不具备排险能力,而聘请专家进行会诊和排除隐患又需要大量经费,结果问题一拖再拖。
??专项治理资金筹集不够,制约着防灾工作的开展。由于该县地质灾害规模较小,难以列入国家、省、市重点治理项目,因此治理经费只能由地方自筹。而该地区财力十分薄弱,很难将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即使纳入,也是杯水车薪;如果采取让农户搬迁出危险区,但这笔经费数额巨大,尤其是贫困户搬迁更是棘手,这样一来,一些贫困户仍然居住在危险区内。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绝不能因地质灾害规模小、危险性小、地方财力薄弱等各种原因而放松防治工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值得我们认真思索,切不可因灾小而不治。
作者单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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