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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出来的安全

2004-02-0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在改制初期,安全生产工作曾一度陷入“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分析原因后得知,一些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在“职务到位”后“安全意识”尚未到位,或意识不到身上所肩负的安全责任,或缺少基本的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生产落实不到位。为解决这些顽疾,分公司制定了安全谈话制度。安全生产部门在走访了所有的车间级单位后,列出了10个安全管理薄弱的车间,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了安全谈话,分别指出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的工作方向,并要求其做出安全承诺。随后,安全部门对其进行了跟踪检查和指导,有8个单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化安全管理的新举措,安全生产工作发生了明显改观。

通过与各二级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谈话,及时沟通了信息,统一了思想,纠正了各二级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偏差,尤其是安全谈话制度与安全奖惩、干部考评的有机结合,较快地构筑起一道“众志成城保安全”的坚固防线。实践证明,安全谈话制度的推行对于引导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安全谈话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组织,谈话对象为相关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车间(段、队、站)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安全谈话按谈话对象和内容分为集体性谈话、警示性谈话、戒勉性谈话和支持性谈话。每季度由分公司总经理对各二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一次集体安全谈话,采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或干部述职的方式进行。同时,安全环保部建立有安全谈话记录,按月通报安全谈话情况,并将其作为干部晋升、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警示性谈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接受警示性谈话:

1)下辖有公司级、分厂级危险点(源)的;

2)有新开工建设项目的;

3)对主体设备实施大修的;

4)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领导易人或内部人员出现重大调整的;

5)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不能尽职尽责的;

6)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好,部分领导存在有麻痹、松劲情绪的。

警示性谈话的时间和对象由安全环保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警示性谈话10天后安全管理仍无明显起色或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的,进入戒勉性谈话阶段。

戒勉性谈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接受戒勉性谈话:

1)警示性谈话10天后安全管理仍无明显起色或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的;

2)发生重伤以下事故的;

3)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忽视安全生产的;

4)安全指令受阻的;

5)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

6)事故隐患在指定期限内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

戒勉性谈话的时间和对象由安全环保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戒勉性谈话10天后安全管理仍无明显改观或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的,经请示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在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第二次戒勉性谈话。第二次戒勉性谈话10天后安全管理仍无明显改观或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的,向分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后给予黄牌警告,并由分公司主管领导对其进行第三次戒勉性谈话。第三次戒勉性谈话10天后安全管理仍无明显改观或未采取任何应对措施的,给予降职或撤职处理。

支持性谈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安全环保部经理将与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支持性谈话:

    (1)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落实到位;

2)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管理成效显著,安全管理有特色;

3)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实现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负责任;

4)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以上;

接受支持性谈话的二级单位或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将推广、宣传其安全管理经验,并按分公司奖惩规定予以重奖,将其列为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兵候选人,所在二级单位或车间分别列入分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集体候选名单。 

中州分公司安全谈话制度的建立,为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下去”的难题找到了突破口。该制度推行近一年来,共进行安全谈话23人次,其中有3个单位由于安全管理成绩突出先后接受了安全部门的支持性谈话,一些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也被分公司推广,后又被分公司评为“2002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有2个单位由于安全管理起色不大,被否决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其安全第一责任人受到了降级处理,另有5名领导受到黄牌警告,接受安全谈话的领导安全价值观发生了巨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