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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情绪对人员安全性的影响,如何根据情绪特征对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2004-03-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生产实践中常会出现以下几种不安全情绪。

    (1)急躁情绪:其表现特征是干活利索但毛躁,求成心切但不慎重,工作不仔细,有章不循,手与心不一致等。

    (2)烦躁情绪:其特征表现为沉闷、不愉快、精神不集中,严重时自身的生理器官往往不能很好地协调,更谈不上与外界条件协调一致。

    以上不良情绪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够主宰人的身体及活动情况,使人的意识范围变得狭窄,判断力降低,失去理智和自制力。带着这种情绪操纵机器极易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据近代心理医学研究,在人体大脑结构中,分布着两种情绪中枢,即快乐中枢和痛苦中枢。快乐中枢反映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积极兴奋刺激,能调动人体内部各器官释放潜能;痛苦中枢反映人们对客观事物和消极抑制刺激,使人们各器官的活动降低。当人体情绪激动水平处于过高或过低状态时,人体操作行为的准确度相对于正常状态都只有50%以下,因为情绪过于兴奋或过于抑制都会引起人体神经和肾上腺系统的功能紊乱,从而导致人体注意力无法集中,甚至无法控制自己。因此,人们从事不同程度的劳动,需要有不同程度的劳动情绪与之相适应。当从事复杂或抽象劳动时,处于较低的情绪激动水平,有利于人体安全操作和发挥劳动效率;而从事快速紧张性质的劳动时,处于较高的情绪激动水平有利于安全操作和发挥劳动效率。无论从事何种劳动,都应该选择最佳情绪水平进行。

    当人的情绪水平失调时,在言行上往往表现出忧郁不安,恐慌、失眠、行为粗旷、眼睛呆滞、心不在焉,或言行过分活跃,或出现与本人平时性格完全不一致的情绪状态等等。从业人员在情绪失调时上班最易诱发不安全行为,酿成事故,所以安全管理人员应研究并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情绪,若发现职工的不良情绪,就应有针对性地给予创造一个稳定的心理环境,并积极引导用理智来控制不良情绪,或制止其上班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