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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2004-04-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机制的概念?
   “机制”一词来源于希腊文,开始是用于机构工程学,意指机械、机械装置、机械结构及其制动原理和运行规则等;后用于生物学、生理学、医学等,用于说明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随着概念和内涵的延伸,在宏观经济学领域,把社会经济体系比作一架大机器或动物机体,用“机制”说明经济机体内部各构成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协调方式和原理。因此,管理机制从系统论的观点看,应是指管理系统的构成要素(主体)、管理要素(主体)间相互协调和作用方式以及运行规则。?

   2.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是一个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对此世界各国都具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和属性。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制方面,由于各个国家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发展历史的不同,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差异。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趋势和发展,各个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产生了相互的影响和渗透的趋向。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制方面,世界很多国家推行的是“三方原则”的管理体制或模式。即:国家——雇主——雇员三方利益协调的原则。这一原则必然建立起国家为社会和整体的利益,通过立法、执法、监察的手段来实现;行业代表雇主或企业的利益,通过协调、综合管理来实现;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通过监督手段来实现的相互督促、牵制和协调、配合的机制。?
    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的有效手段。五十多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就提出了人民政府“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1950年5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担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1956年5月,中共中央批示:“劳动部门必须早日制定必要的法规制度,同时迅速将国家监督机构建立起来,对各产业部门及其所属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同年5月25日,国务院在发布“三大规程”的决议中指出:“各级劳动部门必须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
    197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最严重的采掘工业入手,研究加强安全立法和国家监察问题。1979年5月,原国家劳动总局召开全国劳动保护座谈会,重新肯定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宣布在各级劳动部门设立矿山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时,相应设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以执行安全生产国家监察制度。1983年5月,国务院批转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指出:“劳动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监察干部,监督检查生产部门和企业对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监察作用。”从而,全面确立了安全生产国家监察制度。从1982年至1995年,由四川、湖北、天津等地区带头,相继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一些城市通过了地方立法,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厅)是主管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机关,行使国家监察的职能,在本地区实行安全生产监察制度。同时,下级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指导。1993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劳动监察规定》,对劳动监察的内容作出了规定。1994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劳动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国家监察体制。1995年6月,劳动部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管理办法》。这些对于完善安全生产国家监察体制和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安全生产监察队伍,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与经济体制的发展相适应,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调整。20世纪90年代以前,解决了安全与生产“两张皮”的问题。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有企业走向市场,企业形式多样化,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主体,一些经济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削弱,国家确立了“企业负责”。与当时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相适应,我国采取了“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特别强调了各个经济管理部门“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为建立“政府、企业、工会”三方协调管理机制打下了基础。建立起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重大问题有专门领导负责解决的局面基本形成。?

     3.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进入新的世纪,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一方在机构上得到加强,重要的是国家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站在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设想。即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从四个层面着手,即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1)“政府统一领导”是指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统一的要求。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的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都是相同的,无一例外,都必须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物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
    (2)“部门依法监管”是指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当前大部分专业机构部委撤消、政企脱钩,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下放地方的新形势下,“行业安全管理”已不在适应新市场经济条件要求的情况下,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社会功能处于核心的地位,要求发挥重要的作用。?
   (3)“企业全面负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切实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各类企业(包括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4)“社会监督支持”是指要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机制。即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上述四个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既缺一不可,又不能互相替代,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特点。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有机的整体,必须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总体推进,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体系,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