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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004-04-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构成事故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有4类(即事故的4M构成要素):人的错误推测与错误行为(统称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危险的环境和较差的管理。由于管理较差,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发生接触时就会发生工伤事故。工伤事故都与人有关,如果人的不安全行为得不到纠正,即使其他三方面工作得再好,发生工伤事故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例如,车床安全性能很好,但工人戴手套操作旋转物件,手被卷入而出工伤;女工不戴女工帽,头发被绞而发生工伤事故等等。?
    在各种事故原因构成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在生产过程中,常常出现物的不安全状态,如传动部分没有罩壳,电气插头塑料壳已损坏,临时线有裸露接头等。也常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车床戴手套,冲床加工中手入模区内操作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里发生交叉就是事故的触发点。例如,人违反交通规则横过马路(不安全行为),汽车制动系统失灵或路面太滑(物的不安全状态),当人横过马路的不安全行为和车或路的不安全状态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点相遇(交叉)时,就会发生车祸事故。伤害事故是一系列有序事件的结果,是人的行动轨迹和物(机械、设备、装置、工具、物料等)的运动轨迹在时空中发生非正常接触而引起的。因此,从事故发生的过程来看,要想不发生事故,根本的措施只能是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物质的不安全状态)和使人不发生误判断、误操作(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发生的必要条件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存在。必要且充分条件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里发生交叉,并产生了超过人体承受能力的非正常能量转移。所以,预防事故发生的根本是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在事故发生之前一定存在危险行为或危险因素,原则上讲,只要人们认识并制止了危险行为的发生或控制了危险因素向事故转化的条件,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要完全消除物质系统的潜在危险是不可能的,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又非常之多。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此外,任何事故发生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人与物的状态都是随时间而变化的,事故的形成和发展是时间的函数。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生产经营单位为了防止工伤事故,制订各项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等,其基本目的就是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然而,就设备来说,使其符合安全要求还是可以办到的,但对操作者来说就很难做到事事、处处保持行为正确,因为影响人安全性的因素很多,有生理、心理、社会等等。所以由违章和不慎造成的事故是大量存在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构成事故的“桥梁”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不善搭成的,所以安全管理要以人为本。人、物、环境和管理四个因素是相互牵连的,就像正方形的四条边一样,其中的一条边变化,另外三条边也就跟着变化。决定另外三条边的就是人的因素。因为管理规程是人制订、修改、补充的,也是由人执行、监督的;设备是人按规章购置、安装、操作、维修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环境也是由人安排的,这就不难看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出不出工伤事故,人的因素是起决定的作用。所以,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对于生产经营单位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