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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依法管理之路  解决“以包代管”问题

2004-04-14   来源:本站原创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后,相应出现了“以包代管”这个产物。这个产物形成后,安全生产工作暴露出许许多多最突出、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种做法,使得企业安全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控制,导致伤亡事故的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我们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总结探讨,赖以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对“以包代管”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以包代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是企业实行承包制后,与计划经济管理方式不相适应,承包人在企业经营上有了自主权,这对企业发展是件好事。但是由于安全不直接产生效益,一些承包者安全意识不强,往往使安全管理形成弱化,甚至视安全管理为多余和障碍。如某些单位曾经出现消肿先消安全机构,减员先减安全人员的不正常现象,都说明这一点,于此同时,承包者受急功近利意识的影响,也大都不愿在安全上添设备、做投入,有时还会出现拼设备、拼人员的现象,对来自各方面的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在侥幸心理的支配下,要么敷衍,要么直接进行抵触,造成了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不好管。

 其次是贪图省事,不愿管。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传统的做法渐渐地失去了效力,如何摸索新的管理方法,需要付出一定的心血和劳动,做大量扎实的工作。困难面前,有人不知如何去做,还有人不愿去做,不如贪图省事,一包子之,落得个轻松自在,不担责任。有的甚至在承包合同中把安全的责任直接推给承包方,诸不知此合同实际为无效合同,该负的责任一定要负。

 随着安全生产法规的不断健全完善,依法管理安全生产是解决“以包代管”的必由之路。

 要树立安全生产应该管和必须管的思想,因为管好安全生产是法律赋予各级领导的职责,是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表现,也是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任何模糊认识、贪图省事都是失职行为。

 加强安全组织建设。使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明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不脱节,不松扣。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劳动者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自身在安全生产中的四项权力和两项义务:即休息休假的权力,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力,拒绝违章指挥的权力,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力,和执行安全规程的义务、遵守纪律的义务,形成不安全行为从不去做,不安全事情人人都去管的良好氛围。

 依法实施对生产过程的监控,按照“国家监察、行政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体制和分工,对企业生产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控。

 首先要做到“三个结合”。即:①上下级之间的结合。通过上下级的工作结合,一方面使上级精神、法律法规得到及时贯彻,使生产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得到及时、恰当的处理。另一方面,下级对上级的及时反馈情况,有利于上级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决策,使上级意图更具指导性和准确性,便于全局工作开展。②部门之间的结合。部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互补,促安全工作的落实。③企业间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事故教训要进行交流,做到互相借鉴,取长补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管理水平。

 其次,要坚持“三要三不要”。“三要”即:一要促,通过进行执法促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二要引,引导企业不断向标准、规程靠拢;三要帮,帮助基层解决一些搞不清、弄不懂、办不了的事,减轻工作难度。“三不要”即:一不要忽视基层性工作,目前企业在安全生产的欠帐多,要补上一课,还应从基层抓起循序渐进,不能好高务远;二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对实质性问题抓住不放,力求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三不要错过工作中的动机和机遇。在努力为自身工作创造良好氛围的同时,要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寻找突破口,待时机成熟适时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