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现场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总结交流和推广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深入分析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探讨加强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明晰思路,推进监管理念、监管体制和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力求从根本上改善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状况,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刚才广东省黄省长作了重要讲话。接下来佛山市还要全面介绍经验。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消除体制性障碍,完善法律制度,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提出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系列措施。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改进服务和监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
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到30%左右。2002年末,全国共有私营企业243万户,约占国内企业总数的80%,此外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还有2377万户;私营、个体经济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就业人员约3亿人,占我国全部就业人口的46%。根据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在302.6万个企业法人中,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仅占30.6%,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比重高达69.4%。另据劳动保障部2002年底对全国66个城市的调查,近年来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65%的在非公有制企业实现了再就业。我国政府提出2004年要新增加城镇就业900万人,下岗失业再就业500万人,私营、个体企业是一个重要安置渠道。
非公有制经济在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突出的就是安全状况不好,伤亡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2003年全国非公有制工矿企业共发生事故8713起,死亡970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的65%和66%。2001年以来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70%的发生在非公有制小企业。一些小煤矿瓦斯事故、小烟花爆竹生产厂爆炸事故、网吧歌厅火灾事故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另外职业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全国私营个体企业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约50万人。河北高碑店市白沟镇箱包生产苯中毒事故,东南沿海地区一些私营企业频频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后果都非常严重。
应该肯定,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是遵守国家法律、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忽视安全生产的业主只是少数。造成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状况不好的原因,客观地分析:一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尚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全国243万户私营企业平均每户仅13名从业人员,每人不足8万元的资本金。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安全保障程度低。二是企业管理落后。为数众多的非公有制企业是由家庭工场、小作坊发展起来的。全国非公有制企业70%的资本金掌握在业主手中,多数私营企业目前仍没有摆脱业主个人管理或“家族式”管理模式,没有建立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机制。在安全生产上既有重视不够的问题,也存在着无人管和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三是从业人员素质较差。非公有制企业既是社会就业的主要场所,也是低素质劳动力比较集中的领域。以私营、个体小煤矿为例,约95%以上的小煤矿从业人员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30%左右的为小学以下甚至文盲。员工素质低下客观上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违章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威胁着企业的生产安全。
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中的突出矛盾,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不仅制约着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也严重地阻碍着非公有制经济自身的健康发展;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充分认识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人权的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数来自于农村。他们远离家乡,生活状况比较艰难,安全健康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更加关注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建立在职业安全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国内一些发展较快、做大做强的非公有制企业,如联想、华为、广源发等,以及将在这次会上介绍经验的广东佛山敬人石业公司、华隆涂料公司等私营企业,都很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抓好安全生产,促进了经济效益提高和企业发展。而一些小企业的垮台,除了经营不善之外,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也是一条重要原因。以矿山企业为例,近年来凡发生了三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小煤矿和小矿山,由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很大,加上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追究等因素,很少有继续维持下去的。同时还要看到,企业产品出口和参与国际竞争,也需要做好安全工作。“带血的煤”和带血的产品,无疑会成为某些西方国家限制我国产品出口、制造贸易壁垒的口实。为了使非公有制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市场,理直气壮地参与国际竞争,必须对其安全生产实施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必须把伤亡事故大幅度降下来。
第三,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安全生产着眼于人,旨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先进思想和科学理念。大力改善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安全状况,防范和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大幅度减少事故损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的生命价值越来越受到珍视,各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也确有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表面上看,经济增长速度确实提高了;但与此同时事故总量也上去了,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也加剧了。所以,经济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劳动者生命安全为代价。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统一规划、全面部署、共同推进;就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和生存条件,实现真正有意义、有前景的发展。
第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是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责。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进一步规范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表述,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实施安全监管,保证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综合监管的重点。安全监管同时又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必须尽职尽责,把监管工作做到位。
第五,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是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需要。全国的安全生产状况,是各类企业安全状况的综合反映。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状况能否改善,对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具有决定性作用。一是从基础性因素看,非公有制企业是最缺乏安全把握的。无论是从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员工素质,还是从劳保待遇、医疗救助条件哪个方面看,私营个体企业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基础比较薄弱;二是从发展趋势看,随着公有制经济在一些领域逐步退出,私营个体非公有制经济将全面进入国民经济各个相关行业,这类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中的位置将越来越重要;三是从这些年的实际情况看,非公有制企业伤亡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与2002年相比,2003年全国非公有制工矿企业事故增加1632起,多死亡1682人,分别上升23%和21%。一些经济大省上升幅度更大一些。
总之,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关重大。我们一定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大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学习借鉴广东经验,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党中央、国务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非常重视。党的十六大以来,针对一些小煤矿、小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个体运输户、私营游戏娱乐场所等接连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央领导同志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我们认真研究这类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年初,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工作格局等。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规模较小,2002年底全国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仅2万户,不足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1%,所以国务院《决定》第20条强调要“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明确指出小企业是当前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和安全投入等方面入手,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决定》其它方面的内容,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也都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个时期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把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从法制建设、经济政策、管理体制、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构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六项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把依法监管和搞好服务结合起来,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整顿了一大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矿、小厂、生产经营网点;建立了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安全生产与资源、环保、用地等一样,纳入行政许可的范围,严格了市场准入和源头管理;针对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研究出台了强制性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赔偿标准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等经济政策,进一步强化了政策的导向作用。
与此同时,各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也都围绕着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如四川省组织开展了“百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河南省平顶山市对小煤矿实行技术矿长、安全矿长和驻矿监管干部“三委派”制度。广东深圳市在小企业全面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山东青岛市实施“安全监管无缝隙”工程,200名安全协管员进社区;招远市通过兼并联合和技术改造,引导小金矿走规模生产、规范开采的道路。山西省结合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实行“关小上大、能力置换”,逐步淘汰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晋城市对小煤矿瓦斯和通风实行集中监控。黑龙江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狠抓小煤矿安全质量主项达标。福建省全面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和安全检查提示卡、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危险源点警示卡“一法三卡”制度,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所有这些,对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和途径,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们在广东省及其相关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下,以佛山市为重点,组织开展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试点。选择广东进行试点,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广东目前正处在工业化中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意义。西方工业化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大致上都经历了从事故上升、高发,到逐步稳定、下降这样一个周期。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人均1000-3000美元这个区间,往往是事故的高发期。目前广东全省人均GDP约2000美元,珠江三角洲地区已经超过3000美元,正处在由事故多发向基本稳定的过渡阶段。广东的安全生产工作搞好了,事故总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甚至下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对于全国进入工业化中期之后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把事故降下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广东非公有制经济快速成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扶持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2002年底,全省共有私营企业25.9万户,约占全国的10%;私营和个体企业注册资金3816亿元,居全国第一;非公有制经济产值占本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0%,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非公有制企业门类众多,大中小类型齐全,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柱。同时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问题也比较严重,2002年全省工矿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75%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佛山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很重视,而且富有创新精神。他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作为“民心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区县各级领导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探索,创造性地抓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一年来的试点工作中,广东省以及佛山市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的基础上,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本质特征和基本特点,与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从法制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济投入等各个环节着手,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手段,初步形成了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局面,形成了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以执法为保障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以强化监管保安全、以安全生产促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路子。通过试点,不仅改善了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状况,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而且为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探索了路子,创造了新鲜经验。
为此,我代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向广东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目前存在的三大矛盾,决定了监管工作的任重道远。
一是经济发展阶段的矛盾。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制约着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总量的持续快速扩张,又相应地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机率,加大了安全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
二是结构上的矛盾。在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矛盾对安全生产的影响非常突出。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成长,使安全生产的监管对象发生了重大变化;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使矿山、建筑、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区域经济结构造成安全状况的差异,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落后、重特大事故多发,东部地区在快速发展中事故总量呈上升趋势;从业人员素质结构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安全状况,农民工、外来工、临时工等已成为事故高发的主要群体。
三是体制上的矛盾。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几经变革,从国家层面来讲,正在逐步理顺。但从全国来看还不够健全完善。目前还有23%的地市、33%的县区没有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即使已经建立机构的地方,也普遍存在机构设置不规范、人员力量不足、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上述表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任务是艰巨的。要彻底扭转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多发的现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
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一方面增强了我们的信心,使我们看到了工业化发展过程中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利因素,坚信事在人为,通过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扎扎实实抓工作,就一定能够缩短西方国家普遍经历的周期,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把事故多发势头控制住;另一方面,也为我们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思路,提供了启示和借鉴,概括地讲主要是以下六条:
一是必须把加强安全监管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机统一起来,更新思想观念。监管是手段,发展是目的。严格的安全监管,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放弃监管,放弃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仅仅依靠业主的自发意识,是很难搞好安全生产的。把监管和发展二者对立起来,就可能导致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忽略监管,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甚至支持纵容业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仅造成重特大事故多发,也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一些地方在这方面的教训很深。另一种是忽略发展,为监管而监管,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提高这类企业安全素质和发展能力上做得不够。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中央的指示精神,都是要注意防止的。
二是必须坚持服务宗旨,推动监管理念的创新。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的要求,象广东各级政府那样,把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服务上;把监管作为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加强和改进监管上动脑筋、想办法;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隐患整改、宣教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满腔热情地帮助非公有制企业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通过服务来实现监管意图。
三是必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推动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必须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广东各级政府着眼于发展,紧密结合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不断寻求与其发展模式、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方式方法。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法律约束和政策引导的同时,分别采取了委托监管、三级巡查、目标责任制、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建立信息系统,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等一系列办法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具有活力的经济成份。在安全监管方式方法上,尤其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学习广东经验,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探索和采取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更加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四是必须要让安全监管进入发展地方经济的主战场,推动监管体制创新。工业园区和乡镇非公有制企业比较集中,既是发展地方经济的主战场,也是安全监管必须进入的主阵地。广东省各地特别是佛山市,在各工业园区和乡镇普遍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形成了比较健全完善的监管工作体系。学习推广广东经验,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与繁重的监管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把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尽可能地向基层延伸,解决好安全监管机构“高位截瘫”和监管力量“层层衰减”问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是必须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推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在一段时间里,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某个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某项活动,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问题,必须着眼长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通过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经济政策,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性监督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依法监管、长效监管机制,把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六是必须强化企业责任主体,创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国务院《决定》明确的“五句话”安全工作格局,完全适应于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在试点工作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广东各级政府把工作的立足点始终放在企业,强调企业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落实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的各项责任。同时,在“群众参与监督”和“全社会广泛支持”方面,也做出了新的探索。省人大评议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了监督的层次的效力。把大量的服务性工作交给社团组织和中介机构,有助于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搞好监管执法,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性问题。
总之,试点工作的成功,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增进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有益的借鉴。我们要珍惜试点工作成果,通过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创新监管工作思路,把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依靠各地区、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局比较顺利。一季度事故总量同比减少1.38万起。矿山、工业商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渔业船舶、民航等行业和领域的事故起数,均比去年同期减少或者持平。工矿企业特别是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趋于好转。一季度全国工矿企业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7起,死亡139人;同比分别下降53%和58%。煤矿发生事故517起,死亡868人,同比分别下降20%和24%。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1.73,同比减少1.8,下降幅度51%。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过大,损失惨重。一季度虽然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增加了1430人。目前全国每年事故死亡13万多人,伤残70万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大约2500亿元,相当国内生产总值的2.5%。二是特大事故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季度全国发生特大事故41起,死亡618人。去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29起、死亡2562人,平均三天一起; 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平均不到一个月一起。三是公共安全领域事故呈上升趋势。一季度发生的41起特大事故,有34起发生在道路和水上交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超过80%。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占全国的80%以上。四是职业危害相当严重。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国实际接触有害作业职工约2500万人。每年约70万人患职业病,累计尘肺病患者已达56.91万人。
党和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一个时期来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出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强调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强调要坚持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严格市场准入。
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尽快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关系,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在继续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这个重点的同时,切实做好其它各类企业和各个方面的工作,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要把煤矿、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煤矿突出瓦斯治理,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提高煤矿综合防范能力。开展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做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危化品从业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发生泄露、污染和伤害事故。同时,抓好建筑施工、铁路、旅游、农机、渔船、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安全整治,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安全法律素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要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引导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要加快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各级政府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好2004年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体的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施有效的舆论监督。推广上海、深圳等地经验,继续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和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培育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监管队伍。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是《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肩负着综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任。希望同志们强化责任意识,为安全生产工作事业尽职尽责;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权威;强化综合监管观念,自觉想全局、抓大事,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通盘谋划和统筹运作;强化协调意识,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上去。
同志们,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工作,努力开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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