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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要“四戒四忌”

2004-05-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对于如何有效确保安全生产,笔者认为,必须做到“四戒四忌”。

  一戒形式主义,切忌“喊得紧,抓得松”。各个企业都有一套完整规程制度和严厉的惩罚办法。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人员并没有按要求去做,管理人员鉴于人情、关系等,不敢真抓实管,对隐患和“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出事故就算了, 结果使许多安全管理措施失灵,使工作被动,使安全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二戒短期行为,切忌“紧一阵,松一阵”。一些单位检查来了一阵风,检查过了就放松。还有些单位今朝头疼就医头,明朝脚疼就医脚,有检查就重视,有问题才作出反应。结果是欺骗上级,坑害自己。我们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学会“切症”,注意从别人的事故中吸取教训,积极预防,落实各项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三戒简单罚款,切忌“重罚款,轻效果”。有的单位视罚款为万能,从上到下层层制定安全生产罚款办法。可罚款之后,既无帮教措施,也无防止此类违章的具体行动。这种简单罚款的处理办法,无助于安全生产。对生产过程中一些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不仅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还要真正使当事人吸取教训,让更多的人受到教育,以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蹈覆辙。

  四戒重视不一,切忌“重复杂,轻简单”。有些单位领导对生产各个环节重视不一,对于一项重要的或复杂的工作,能引起领导重视、职工警惕,安全措施也做得比较完备,但对一些简单工作却往往会导致领导疏忽、职工大意而痛失“荆州”。安全工作是非常具体的,来不得半点虚假,我们要对生产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做到位,按要求规定去做,才能确保安全。

作者单位:江苏靖江供电公司
摘自《电力安全技术》20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