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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高度重视压力管道安全

2004-06-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管道运输是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并列的5大运输方式之一,由于其安全、经济、方便、快捷的特点,被广泛地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生产及城市燃气和供热系统等公众生活之中。仅陕西省境内,在用压力管道(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的总长度就达7953.3公里。
    压力管道数量多、分布广、承受压力大,介质多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一旦发生泄漏或断裂将有可能引发爆炸、燃烧、中毒等重大事故,使社会的生产和经济遭受严重破坏,人民的生命和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定,后果极为严重。

一、存在的问题

1.检验机构不能满足压力管道安全的需要
    一是由于各个行业系统管理的多元化,安全性能检验与一般设备检修、管理界限不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行业部门检验及企业自检单位性质混淆,行业保护,部门干预,使压力管道得不到第三方公正的法定检验。二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及检验工作刚刚起步,相应的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手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装备缺乏、落后,不能满足压力管道监察及检测工作的需要。三是由于有些行业尽管制定有自己的有关压力管道的检验规程,但是还不完善。比如燃气管道不仅无具体的检验规程,甚至在设计、安装与验收方面的规范也较为零乱。四是由于检验单位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设备较差,很难确保检验质量。
    目前,我国压力管道技术规程还很少,与锅炉、压力容器行业相比相差很远,管理规程不完善,各个环节上都无相应的技术规范配套。涉及管道工程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系统性标准也很缺乏。 由于行业和条块分割,内容不统一、不协调,现有压力管道有关标准还不够完整,比较零散,须重新修订、补充才能形成完整并协调的体系。
2.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亟需加强监督和管理
    一是在用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铺设年代长、种类杂、数量多、分布广、 技术档案不全、事故隐患多、危险大。大部分工业管道都是上世纪60至80年代的产物,年久失修,疏于管理,带“病”运行、超期服役等现象很普遍。由于冶金、化工、化肥等行业效益不是太好,所以企业对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设备的投入、人员的培训、管道的定期检验等等需要资金投入的做得都不是很到位,有些安全管理制度得不到贯彻落实。在普查时,很多企业认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搞普查登记可以,但是要进行全面检验则没有钱进行”。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增加的速度很快,这就更加要求有“优生”的管道工程。如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能对设计、安装、使用进行管理的话,将有更多的情况不明、没有接受法定质量监督检验的管道埋入地下,成为未来的隐患,成为将来人们要普查整治的对象。三是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有些行业主管部门被撤销或进行了调整,有些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会处于无部门管理的状态,出现“真空”,这种状态是很容易出事的。

二、对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1. 借鉴其他管理规范
    锅炉与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已较成熟,并建立了一整套安全保证体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各主管部门都有相应的管理规范,近年来的安全事故已大为减少。因此,借鉴锅炉与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尽快制定压力管道有关法规,完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则、监督检验规则及其它规章,是压力管道管理应该采取的措施。比如,我们要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使用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规程,以及压力管道检验检测机构资格管理办法、压力管道操作人员规定等等,就可以借鉴锅炉与压力容器方面的管理规范,针对工业管道、公用管道与长输管道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并与现有的国内外检验检测最新技术紧密结合,使之具有先进性、适用性与可行性。
2.完善技术标准
    在运行维护管理与检验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压力管道技术标准化体系方面,应针对现有国内外检验能力,制定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埋地管道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和埋地燃气管道评价技术规范。通过制定上述标准规范,使现有的地下管线检测有标准可循,使各检验机构的行为规范化,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检验队伍。
要建立能够适应压力管道发展速度及技术水平的管道检测系统,以便能够满足压力管道监察及检测工作的需要。
3.落实使用单位责任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安全的主要责任,对工业管道的管理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督”的原则,事关管道安全的大量的和关键性工作还在使用单位本身,所以,我们认为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
②要建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③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④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
⑤建立技术档案,并到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注册;
⑥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人员的培训,包括主管安全的企业领导的培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的培训、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
⑦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并按时向具备资格的检验机构报检;
⑧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⑨对输送可燃、易燃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而且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定期演练;
⑩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作者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劳动保护》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