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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铁路行车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2004-06-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铁路是现代化的主要交通运输工具,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几乎是世界上所有国家,无论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有不同高低.铁路经营管理方式存在差别,无一不是把保证行车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重要地位。铁路行车安全工作之所以特别重要,是因为在旅客和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有事故发生,将导致人员伤亡、货物毁损、运输设备破坏等严重后果,不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必’定会在激烈的运输市场竞争中带来负面影响。所以,确保行车安全被许多国家铁路提高到“铁路运输的生命”的高度,被认为是“铁路永恒的主题”。
    随着铁路运输技术的发展,列车重量和速度的提高、行车密度的加大,对于保证行车安全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铁路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无论是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监督和检测设备、还是制定和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力求使行车事故的发生减少到最低限度,尽可能降低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序。这些国家除了努力改善由“人员一设备一环境”三个要素组成的安全运输系统发挥可靠的功能作用,还建立了铁路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国外大多都设有专门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专职对铁路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国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不尽相同,但都有很高的权威性。英国、美国、印度、曰本等国的国家职能管理与铁路经营业务活动分离,这些国家的铁路安全监察机构直属政府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铁路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检查任务。俄罗斯铁路在进行机构改革前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在交通部专设行车安全监察机构,在交通部长直接领导下,根据联邦《铁路运输法》、《铁路运输技术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文件开展工作。
    l.英国
    英国早在1840年就根据英国《铁路管理法》设立了铁路视察室,在当时的贸易委员会属下。1919年,政府机构设置成立运输部以后,划归运输部领导。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铁路视察室则成为管理权限更广的环境总署领导下的一个组成机构。
    英国铁路视察室的编制只有十余人,由主任铁路视察员须导坌室工作,下有若于名铁路视察员、铁路职工安全视察员和文职人员。铁路视察员是根据1900年英国《铁路雇佣法》选派任命,历年来都从英国皇家陆军工兵部队抽调有高等学历、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军官担任。例如,1946年曾经担任铁路视察员和1958~1962年担任主任铁路视察员的西·兰利(C.A.Langley),其军阶为陆军准将,在部队中出任过许多重要职务,受过多种专门职务训练,也曾参加过铁路一些重要工程项目建设。英国对于铁路视察员的任职要求相当严格,任期也比较长,以利于工作保持相对稳定。
    英国铁路视察室工作的特点,是对铁路运输安全只进行检查监督而不干预具体事务。铁路公司承担基础设施和运输设备的养护维修、修理,以及在路网保证客货运输安全的全部责任。铁路视察室的主要职能是:对新建和改建的铁路土建、信号及电气化等工程项目按规定参加检查验收,特别是对运营安全质量保证的可靠性提出意见,为政府依法批准投入运用做好必要准备;对依法规定上报的铁路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编写事故报告和处理结果意见,并向公众公开发布;向政府内阁提供有关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技术咨询意见不口建议。
    英国对铁路安全的监督,从铁路新线建成开通,运输设备投入使用之前就开始进行。铁路建成投入运营开办旅客运输业务,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铁路视察员全面检查确认能够保证运输安全,同意签字并上报批准方可正式投入使用。铁路视察员虽然不直接干预铁路运输的具体事务,但经常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铁路运输安全的薄弱环节,探讨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和管理方法改革对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改进建议。铁路运输企业也经常保持与铁路视察员的密切联系,征咨意见。沟通情况,彼此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提高铁路运输安全水平。
    2.印度  
    印度铁路从开始运营时起就设有负责铁路运输安全的监察官员,1905年成立铁路理事会后改为政府督察员,在铁路理事会领导下工作。以后,印度政府认为有必要把铁路安全的督察工作专门分立出来,独立行使监督检查权力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尤其是便于对铁路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962年成立了在政府直接领导下的铁路安全委员会,其组成人员称之为铁路安全委员。以下地方邦(印度国家区划)政府和地区,又相应设置铁路安全处和铁路安全室,其成员则分别称之为铁路助理安全委员和铁路安全督察员。
    铁路安全委员会的安全委员,都是由高级专业技术资深专家担任,他们了解熟悉铁路的实际情况,在社会和铁路业内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影响力。邦政府铁路安全处的助理安全委员,要求从铁路总工程师或助理总工程师中选任,他们具有很强的技术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适应铁路各个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要,从1968年起在铁路安全委员会增设了通信信号、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和铁路运输4个副安全委员(又称安全顾问)。帮政府铁路安全处的助理安全委员也设有副职,协助开展各专业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印度铁路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铁路职工中。特别是对与行车工作密切有关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他们执行铁路规章制度的责任心和岗位工作能力,达到正确无误地完成各项作业;对各种技术设备运用的安全可靠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要求迅速、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主持对铁路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印度铁路在新的工程项目建成投入运用之前,也必需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察人员检查鉴定,确认符合安全运营的规定要求才能开通使用。
    3.美国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是全国运输安全的最高监察机构,拥有很高的权力和地位,完全独立于政府机构的运输部门。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成立于1967年,其成员都是经总统提名和参议院批准同意任命。
    这个机构只负责对运输安全重大问题(包括发生运输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而不负责运输安全管理。安全委员会成立之初,工作范围只限于航空运输,以后又扩大到地面运输(铁路和公路)及海运和管道运输,涵盖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委员会机构下设13个安全办事处进行工作,其中铁路安全办事处由安全监察员、办事员和列车调度监察员若干人组成。1975年以前,铁路安全办事处未设列车调度监察员,到1979年根据铁路行车安全的实际情况需要,增设了列车调度监察员。
    根据美国《铁路安全法》的规定.安全委员会依法对铁路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最主要是担负铁路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研究制定防止事故的有效措施,提出对铁路技术和运营规程、规则的修改建议。
    4.日本
    日本铁路在1987年民营化改革前.国铁在总裁领导下设有监察委员会,是独立的组织机构。委员会由5人组成,包括银行界代表2人,运输省代表1人,国铁本社1人和国铁工会1人。监察委员会享有与国铁本社常务理事同样的地位和待遇。
    监察委员会的常设事务局是监察局,下设6个监察室和1个调查课,分别对国铁财务、会计、安全、运营和基本建设等各个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负责现场调查、表报审查及对发现问题的处理。安全监察室主要是对涉及铁路运输安全的所有问题进行检查监督不口管理,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将事故发生详细情况、处理结果及提出的建议向总裁报告。除重大事故外,监察委员会每年要将这一年铁路总的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提出监察报告,提交总裁并公开发表。此外国铁的运输局也设有保安课,曰常的铁路运输安全动态和一般事故由运输局保安课综合管理,国铁的其他业务局也有专门负责安全的人员.发生事故及时向运输局保安课通报,由保安课汇总于每曰上午9时将前一曰安全情况书面向国铁总裁汇报。如有重大事故发生,随时报告。
    日本国铁改革实现公司化改造以后,政府对铁路的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土交通省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能是:依据现行的《铁道事业法》、《铁道营业法》及相关的规则、办法,对各铁路公司进行管理;制定安全对策和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对铁路公司的执法情况进行监察;对铁路道口改造和经营困难的铁路公司提供支持和帮助。为了加强对铁路运输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还专门成立了事故调查委员会,直接参加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提出防止对策;对手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其他事故,也介入调查。
    国土交通省下属的铁道局,有约70名工程技术人员专门负责铁路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铁路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管理新技术钡研究开发;对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定期对铁路公司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改革后原国铁运输局的保安课撤消,在国土交通省的铁道局设立了安全对策室。   
    各铁路公司在国铁改革后作为运输企业,主要是按照国土交通省的要求制定实施管理细则,力口强对曰常运输工作的安全管理。 
    5.俄罗斯
    俄罗斯交通部在铁路机构改革前,既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又是铁路经营主体。在交通部的组织机构中设有行车安全和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全路网的运输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在主管副部长领导下.设行车安全总监察1人,副总监察若干人。各铁路局和铁路分局,都设置安全监察室,在所管辖范围内开展工作。
    交通部行车安全和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是:实现对铁路局、铁路分局行车安全机构和自然资源保护基层单位、以及派出的地区性锅炉监察室工作的领导;对交通部各部门不口铁路局对俄罗斯联邦政府、交通部部务委员会有关行车安全、环境保护、锅炉安全等决定、命令和指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和进行事故处理;对全路执行《俄罗斯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行车安全和环境保护局制定的规则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
    俄罗斯铁路各级行车安全监察机构,不但有权通过各种方式检查监督铁路行车安全工作,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而且还具体帮助铁路运输生产单位,分析研究影响行车安全的薄弱环节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切实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铁路运输安全水平。
    俄罗斯铁路还有一个特点是,重视发动和组织职工参与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管理。在一些运输生产基层单位,建立了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组织——职工安全委员会(或小组),生产班组设有安全员,由具有丰富经验和技术熟练的职工担任,达到对保证行车安全人人关心;群防群治的目的。
    2003年10月,俄罗斯铁路改革实现了“政企分开”。交通部作为政府机构专门负责对全国铁路运输建设和发展的宏观调控与监管;新成立的俄罗斯铁路运输公司则直接从事铁路的运营业务活动。铁路行车安全监察析,构,也同时由交通部划归铁路运输公司领导,进行曰常具体工作监督与管理。交通部只负责有关铁路运输规范、规则、标准和办法等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总的说来,保证铁路行车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整个系统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环环相扣;安全可靠。世界铁路运输的发展,无论是规章制度多么完善、技术设备多么先进,都需要铁路职工认真执行和规范操作,但仍难免可能会有懈怠和疏漏的情况发生。因此,设置行车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是各国铁路的普遍做法,并且证明行之有效。(作者系铁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