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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船舶交通流 打造海上高速路

2004-06-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试行)6月1日实施》
    随着航运业日趋国际化,海上运输在商贸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适应这一需求,航海技术不断革新,船舶速度逐年提高,船舶尺度逐年增大,海上交通流量迅速增长,海上通航密集区不断出现。在这些通航密集区往往通航秩序混乱、通航环境恶劣,极易发生水
上交通事故。
    世界各国已充分关注到这一问题,并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降低通航危险性,保证船舶航行安全。在通航密集区建立船舶定线制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1967年,IMO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船舶定线制——多佛尔海峡船舶定线制。马六甲海峡、欧洲的芬兰湾、博斯普鲁斯海峡、劳伦斯海峡、密西西比河等世界上著名的繁忙水道都先后实行了定线制。截至2001年,世界上已有120多个地区建立了分道通航制,还建立了其他定线制和强制报告制80多个,其中有16个船舶定线制被IMO认可。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V/8条制定的船舶定线制一般规定中明确指出,船舶定线制是一条或数条航路的任何制度或定线措施,旨在减少海难事故的危险;它包括分道通航制、双向航路、建议航线、避航区、禁锚区、沿岸通航带、环形道、警戒区和深水航路。任何定线制的确切目的将取决于想要改善的特定危险环境,但可能部分或全部包括如下各项:分隔相反方向的交通流以减少对遇事件的发生;减少横越船舶和在已建立的通航分道中航行的船舶之间的碰撞危险;简化会遇区域的交通流模式;在近海勘探或开发集中的区域内,组织安全交通流;在对所有船舶或特定类型船舶的航行来说是危险的或不尽理想的区域或其周围,组织交通流;在环境敏感区域内或周围或距该区域一定安全距离的地方,组织安全交通流;通过为在水深不确定或临界水深的区域内的船舶提供特殊指导以降低搁浅的危险;指导船舶让清捕鱼区或组织船舶通过捕鱼区。
   在我国船舶定线制同样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2000年,我国制定的“成山角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获得IMO通过,并于同年12月作为强制性要求对所有船舶适用,这是我国目前唯一获IMO通过的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该定线制和报告制先后于1991年和1996年在成山角水域试行,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船舶定线制的水域。其主要针对山东半岛最东端的成山头水域(又称“成山角”)自然条件恶劣,风大、流急、雾多,交通密度大,渔船密布,水上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频发的恶劣通航环境;船舶在通过成山头水域时,必须按照定线制的要求航行,该水域实施定线制后,航行秩序井然,事故率明显减少,通航效率明显提高。
    2003年7月1日,长江江苏段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该定线制按照“大船小船分流、避免航路交叉、各自靠右航行和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设计理念,科学划定了船舶航路,打破了千百年来江上行船“上行走缓流、下行走主流”的传统习惯航法,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实施半年来,在安全和效益两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船舶日流量高达2500艘次的长江江苏段水域仅发生一般以上水上交通事故33件,其中,碰撞事故14件,死亡失踪42人,沉船27艘,经济损失1403.8万元,比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42.1%、46.2%、4.6%、32.5%、45.4%。另外,实施定线制后,解决了船舶夜航问题,提高了船舶周转率,船公司的经济效益明显增长。
    2004年1月1日起,三峡库区水域全线实行船舶定线制,实施后成效也很明显,未发生一起船舶碰撞事故。
    此外,我国上海长江口水域、大连大三山水域等通航密集水域已实施或即将实施船舶定线制。
    《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试行)》将于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3月19日,交通部在广州召开《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试行)》宣贯会,交通部副部长洪善祥、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交通部海事局刘功臣常务副局长针对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的宣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做到让船方知道定线制,了解定线制,遵守定线制。交通部、部海事局和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海事、港航单位的有关领导及代表共百余人参加了宣贯会。
    珠江口水域实施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引起航运界的广泛关注。珠江口位于华南沿海中部,是国际海上交通及华南沿海交通的枢纽,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珠江口水域港口集中,沿途有广州、深圳、珠海、增城、东莞、中山、江门和邻近的香港、澳门等港口。据统计,2003年珠江三角洲各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5亿吨,各类船舶每天4000艘次以上,每年高达150万艘次船舶过往珠江口水域,是我国通航密度和通航量最大的水域之一。长期以来,珠江口水域通航秩序混乱,通航环境复杂,海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珠江口水域1995年至1999年共发生较大的船舶交通事故26宗,其中,碰撞18宗,触礁4宗:搁浅1宗,风灾1宗,其它2宗,经济损失6000万元。珠江口水域被交通部列为全国重点治理整顿的水域之一。
    针对珠江口水域通航环境复杂,交通流量大,水域航道狭窄,流动渔船作业活动频繁、船舶航路纵横交错,船舶航行无序,船舶碰撞事故频发的特点,交通部于1999年提出在珠江口水域实行船舶通航定线制。由于珠江口定线制水域涉及大量进入香港维多利亚港的货船和航行于香港与澳门之间的高速客船,并且香港海事处已采取了定线制的措施,为了与香港水域原有船舶定线制相互衔接,共同维护珠江口船舶航行安全,中国海事局与香港多次沟通与联系,达成了《交通部海事局和香港海事处关于实施{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的措施》,在定线制水域管理上,粤港双方海事部门分别监管所辖水域,这是首次涉及中央政府管辖水域和香港特区管辖水域共同规范船舶航行的行为。
    2004年3月1日,交通部发布第四号公告,决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试行)》、《珠江口水域船舶报告制(试行)》。凡经过珠江口水域船长24米及以上的渔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以及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安全公约》的第一章规定的客船,要报告船名、呼号和国际海事组织编码及位置,航向、航速、吨位等内容,并按定线制规定的航道行驶。
    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由担杆水道、大濠水道及相连水域船舶定线制组成,包括分道通航制、沿岸通航带和警戒区三个部分,针对珠江口航道狭窄的特点,首次采用“分隔线”方法将相连航道隔开,这是世界上第一次使用“分隔线”方法进行分道通航。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实施后,通航流量最大的担杆水道、大濠水域近20条船舶习惯航路将规范为两个定向定线区域,担杆水道定线制与香港东博寮水道分道通航段相连,大濠洲水道定线制与香港大屿山快速船东段分道通航段相衔接,共同规范包含香港在内的珠江三角洲港口群的进出船舶流量和航行秩序,使原来纵横交错、杂乱无章的交通变得规范有序,降低船舶对遇几率,减少碰撞危险,使航行更加安全。
    珠江口船舶定线制有三个特点,一是定线制是深化珠江口通航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二是创新在警戒区设立灯船规范多条船舶流,三是将《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香港水域船舶定线制融为一体。
    目前,广东海事局已完成了珠江口水域航标的布设和编制航用海图的工作,并设立了交通管制区,为实施《珠江口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试行)》打下有利的基础。2000年珠江口水域事故四项指标即:事故86件、死亡56人、沉船37艘、经济损失3462万元,2003年珠江口水域事故四项指标即:事故24件、死亡15人、沉船8艘、经济损失1967万元,分别下降57%、39%、78%和43%,避免了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的改善,还可以提高船舶的航行速度,从桂山岛引航锚地至黄埔港的64公里7个小时的航程将缩短至5个多小时,以缩短时间所节约的船舶运行成本来进行估算,每年就可以为航行于珠江口水域的船舶节约几千万元的经济成本,加快珠江口水域各港进出口货物的流通,增加港口货物的吞吐量,有力促进包括港澳在内的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发展。
    船舶定线制已成为航运界所公认的一种有效的船舶航行管理制度,被称作“海上高速公路”,由于它科学地规范了船舶的航行秩序,能够明显地改善通航环境,减少事故发生。据悉,琼州海峡、渤海海峡等通航环境复杂水域不久也将实施船舶定线制,目前已进入研究制定阶段,相信“海上高速公路”将会引领我们进入海上安全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