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内河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2004-06-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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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船舶交通事故高发且死亡率高成为影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关键性因素之一,每一次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会在社会上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是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部分,必须给予重视。其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
方面着手。
1、属地管理原则。如果对涉及到几个县市、不同乡镇的河流、库区的乡镇船舶统归为单纯一个县(市)、一个乡镇管理,必将给所在河流、库区乡镇船舶管理带来更大的混乱和困难,各县市谁也无法对对方船舶实行源头管理,谁也不能到对方辖区实施现场监督,维持秩序,如果有违法甚至非法经营行为,需要对船主进行处理时,更是无权实施,这样,必然会造成更大的漏洞,因此,乡镇船舶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属于哪个县(市)的由哪个县(市)管理,各乡镇成立乡镇船舶管理站,各自管理本乡镇的船舶、驾驶人员。
2、职责明确,提高管理品质。各级人民政府要用正确的态度看待乡镇船舶白管理,明确自身的义务、权利和职责,把安全从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上落实到具体的安全和责任人身上,措施具体,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现场监督,节日期间要安排足够人力进行现场检查,有条件的地方要会同公安部门参与,查处和制止超载、无证渡运现象。
3、协调机制,避免监管空当。海事部门要摒弃保姆式管理,建议政府按《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秩序实施监督检查,明确授权范围和法律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安全管理,注重安全管理制度中各个环节的检查与督促,从人员配备、落实责任、加强投入、风险承担、强化保障、综合整治等方方面面保证安全生产,步步为营,环环相扣,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将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与加强监管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使船舶真正做到船适航,人适任,减少船舶超航期、超载航行等违章现象的发生;部分重点水域的通航环境得到治理,安全责任制落实程度得到提高,责任制体系趋于完善,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加强。将多头管理变为权威监管,预防事故工作有人抓,交通事故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问题有人管。
4、实行安全生产人性化管理。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律必将越来越人性化,给予管理相对人以人性化关怀是这种进步的结果和体现。提高执法人员、船员的安全责任心,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才是杜绝违章现象发生的根本和基础。乡镇船舶不仅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地理条件、人文环境不一样,各地执法队伍、船员素质本身也存在较大差异。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在执法人员方面,必须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提高,既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也要走活自己的路,始终围绕人性化执政宗旨执法,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摆正自己是“为船东服务”的位置,改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软硬件协调发展,从关心人、为当事人着想的角度提供服务,尽可能多地为船方着想;培训工作要采用科学方法提高技术船员“含金量”;渡口设施努力营造环境育人的氛围等方面着手;在船员方面应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船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技术水平,加强船员的心理训练,使其具有良好健康的心理状态及自我调节能力,消除不必要的心理压力,使每一位船员都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去对待每一航次的航行,自觉遵章守纪,尊重科学,一切从保障自己和他人安全出发。
5、逐步淘汰老旧船舶。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治理,强制拆除或停航一批老旧船舶;清理取缔无证无照船舶、报废船舶和非法的造船厂(点);在更新改造乡镇船舶过程中,实行统一图纸、统一定厂,统一实施,统一检验,确保不让劣质船舶投入营运。建立乡镇船舶数据库,开展安全管理信息资料的收集,逐步优化水上运力结构。
6、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有关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把公民交通文明行为纳入管理建设范畴,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驾驶员遵守“船德”,学会保护自身的安全,尊重和珍惜他人的生命安全,加强自律,规范交通行为,从过去的“要我安全”逐步转为“我要安全”,形成良好的文明行船习惯,用敬畏生命的态度驾船,出入平安;同时也教育广大群众学会乘搭有证有照的船舶,保护自身的安全。(作者系广西贵港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