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方针:解决突出问题,夯实管理基础,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
二、工作思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点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的内涵,逐步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运环境。
三、工作目标: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好转,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得到进一步遏止。特别是要避免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减少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持续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1、制定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逐项落实各项相关要求,并狠抓落实。
2、完成《交通安全生产“十一五”发展规划》初步编制工作。
3、督促企业及相关单位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特别是督促县乡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4、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要重点整治沿海小型船舶管理混乱以及内河船舶超载严重的突出问题,坚决遏止这两类船舶事故频发的状况。同时,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整治重点,切实解决影响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
(二)继续深入探索研究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内涵,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水上交通安全长治久安。
1、继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针对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出台符合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要抓紧研究制定《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实施细则和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做到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针对当前队伍的实际状况,以建立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目标,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同时要注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逐步建立一支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领导方法,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的领导干部队伍。
(三)突出管理重点,遏止水上交通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1、继续加强“四区一线”水域÷“四客一危”船舶、节假日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管工作,避免发生影响特别重大的恶性责任事故。
2、主动为地方政府抓好乡镇船舶安全出谋划策,提供业务支持。及时向政府汇报乡镇船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请政府协调解决,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3、抓好渡口渡船建设及安全管理。渡口渡船建设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完善和补充,是“三农”问题在交通方面的具体表现。各地区要统筹规划,抓好安全管理,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4、切实抓好三峡库区安全管理。督促船舶及船员认真执行三峡库区分道通航制度;积极开展目前航行三峡库区部分客船的改造工作,特别是对其抗沉性提出更高要求;加强三峡库区搜救力量建设,提高搜救快速反应能力。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和技术开发及成果的应用,增强水上交通安全预控能力。
1、逐步实现内河船型标准化。积极推广科技含量高、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淘汰挂桨机船、水泥船。要全力抓好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工作。
2、逐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信息体系。通过建立电子签证等信息网络,推动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全面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投入,加强安全装备建设。
1、加大资金投入,改造渡口、渡船、码头等基础设施,整治重大隐患。
2、配备、更新安全管理装备,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供先进的管理手段。
3、建立应急反应系统,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人命搜救、污染清理等工作。
(六)深入开展结“对子”活动,提高非水网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结为“对子”的各单位要互相帮助,尤其是水网地区各单位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重点从人员培训和装备支援方面着手,提高非水网地区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切实使结“对子”活动成为提高海事系统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
(七)抓好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工作。全力抓好“黄金周”等人们出行密集的节假日期间交通安全工作以及雾季、枯水期、冬季等季节性安全工作,提前部署,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