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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亟待“四个提高”

2004-07-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我们在新闻媒体中经常看到、听到一些地区、一些企业大小事故频发,损失惨重,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某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责任性不强、工作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笔者认为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四个提高”尤为重要。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地位,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科技水平。
    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
    当前,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人员素质偏低,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偏低是个普遍现象。有相当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我们曾对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过调查分析,大专以上文化占20%,高中专以上文化占30%,初中文化占50%,只有40%的人员接受过安全专业知识的培训。我们对企业法人代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持证上岗的确较少有人过问、有人检查。造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的死角。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也要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可以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或者适当进一些大中专安全工程系列的毕业生,充实到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中,实行优胜劣汰。要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机制。
    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地位
    有些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专门用来应付上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考评用的。平时不出事故想不到安全员,出了事故才找安全员。而且现在多数单位的安全员是兼职的,属兼而难管,杂务事很多,没有时间和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们一定要遵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明确相应级别,享受相应待遇。这才叫做名正言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地位和权威。
    三、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属生产人员,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待遇,保健津贴更不能落实,可是计划生育干部和纪律检查干部的津贴都能执行,唯有安全员的岗位津贴难执行。进修、晋升、评级就更困难。就连年终评选先进,安全也得让位,理由是这属本职工作,最好让给领导或其他同志。平时奖金不多拿一分,可是处罚就享受领导同等待遇。我们认为,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全国不同行业的安全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保健津贴的标准应按国家规定执行。要关心爱护、支持安技工作者,使他们热爱本职工作,干好本职工作。
    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科技水平
    提高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我们要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传统的经验型转变为现代化的科技型,由事后管理型转变为事前预测预防型,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推广使用事件树和事故树分析方法,应用现代科技测试手段,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分析事故发生变化的规律。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制定救灾预案,把事故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要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改变过去用手摸、凭眼看的老经验为凭安全监测仪靠数据说话,提高科学性。应用人、机原理,提倡本质安全,充分应用电、声、光、自动、联锁等装置,即使从业人员的误操作的情况下,也不致于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倡导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使从业人员有个安全、舒适、整洁、优美的作业环境。 (作者系江苏煤炭地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