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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监管 加强安全管理——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侧记

2004-07-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2004年3月2~3日,建设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与行业发展司王素卿司长主持。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及有关建管、设计、勘察、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管理等部门约30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的重点是研究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为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与市场环境;支持和引导建筑企业改革,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国工程建设事业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会上,对建设行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建设部黄卫副部长作了题为“完善政府监管、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我国工程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报告,报告在总结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04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指出了建设领域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黄部长在报告中指出,2004年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加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消除束缚建筑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主线,努力转变政府职能:以清欠工程款为主线,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建筑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法规体系;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加强标准造价管理为重点,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技术经济保障;以加强培训和改善就业环境为重点,为解决“三农”问题作贡献;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为重点,努力为提高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素质,为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在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黄部长强调: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技术水平,不仅反映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影响投资效益,而且直接关系到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当前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重大建设项目的技术风险日益突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按照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紧紧依靠企业,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针对建设安全管理中目前存在的问题,黄部长对今后工作的重点做出如下要求:
    第一,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对此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给予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要求,建设部提出2004年全国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目标为:建筑施工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2.5%,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上年6.92的水平,重大伤亡事故起数比上年显著下降,力争杜绝特大伤亡事故。这一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通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考核通报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004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把国务院的《决定》和两个《条例》宣传贯彻到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每一个建筑工地,每一个班组,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尽快制定与《条例》配套的法规制度,重点建立“目标责任”、“许可证”和“培训考核”三项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的核心是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逐级分解到企业各有关部门、班组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强调企业“一把手”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许可证制度”的核心是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有证企业才能进行施工生产,无证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培训考核制度”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任职。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要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规程、手册和技术方案上岗作业,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防伤亡事故发生。四是按照国务院应急预案工作会议精神,组织编制或修订建设系统各类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珍视生命的理念,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构建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中介参与服务,群众舆论监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第二,政府监管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2004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重点:一是为了适应村镇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制定《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本着精简、效能、可行和多样化的原则,加强对村镇建设规划、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指导和协调。二是为了落实回良玉副总理的批示,提出村镇建设抗震设防要求,组织编制村镇房屋抗震图集。三是出台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强化企业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四是继续完善施工图审查制度,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房屋建筑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规范审查行为,提高审查质量。今年要对施工、监理、拆除中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五是出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条件的质监站可以转为全额拨款的监督执法机构。六是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加强质量检测机构建设,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七是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目前我国建筑耗能是发达国家的1.5~3倍,且污染严重,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要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科研,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第三,市场竞争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促进建筑业技术进步。技术进步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平的市场竞争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动力,政府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加速器。一是要通过制订并发布建筑业技术政策、规划、标准和导则,以及发布新技术、新材料目录和强制淘汰的技术、材料目录,指引示范建筑业技术进步的方向。二是要引导企业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道路,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三是鼓励表彰在技术开发,新技术和新材料应用上取得突出业绩的企业,支持指导行业协会、学会评选表彰优秀工程设计奖和鲁班奖,评选表彰勘察设计大师和梁思成建筑奖。这些全国性的大奖,有助于在全行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创精品、创优质工程的氛围,有助于提高建筑业的地位和作用。我们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尽快缩小在工程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实现我国建筑业跨越式发展。
    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湖北等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分别就如何创新机制,构建建筑业诚信环境,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如何加强劳务企业建设,提高建筑队伍素质等多方面话题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代表们并就即将颁发的《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