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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理念的理解

2004-11-18   来源:珠啤集团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生产法》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可以这样说,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基础就是以人为本,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于促进经济发展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后顺理成章的一个结果。安全生产是为了搞好生产,而生产力当中最主要的最活跃的因素是人,没有了人,最好的先进技术、先进装备都无法发挥作用。

    经济日报在2004年5月19日发表了一篇评论员文章,针对当前矿难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提出了要在全社会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观点,强调了鲜明地提出了生命至上的观点,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进步。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十六大”以后经常提到的一个新名词,那就是“科学发展观”。什么是科学发展观呢,概括地说,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兼顾。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文明的提高,最终体现在人类物质、精神的满足。所以近期全国各地在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经常提到“关爱生命”这个词。社会经济、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更加注重人的生命价值,可以说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提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对以往被历史扭曲了的社会文明的一次矫正。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一次次血的事故,一死就是十几人、几十人,在这生命消失的背后有多少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在哭泣,多少家庭沉浸在无限悲伤之中,因此搞好安全生产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保护公司全体职工的生命、健康出发,作为我们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具体做法首先要致力于强化人的安全生产观念意识,提高人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掌握安全生产自我保护的技能,也就是要用先进的安全生产观念去灌输人,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事故案例警醒人。

    除了针对职工开展积极有效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以外,同时又要强调强化管理这一方面,用完善的规章制度约束人,以有效的措施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用适当的奖励激励人,做到对职工工作上的严格要求、生活上精神上的热情关心,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主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