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中央确立了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这对尽快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安全生产上的差距,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看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全力工作,缩小差距,克服“悲观论”;又要做好常抓不懈,打持久战的准备,克服“速胜论”。
笔者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实际,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以下措施:
提高认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
一、加快立法进度,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生产的法律,内蒙古自治区不仅要认真贯彻执行,而且要制定实施细则,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同时,还要对需要修改的地方法规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
二、.健全各级政府安全监督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证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自治区设立了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年内,要将盟市、旗县两级安全监管机构组建到位,重点产煤乡镇配备分管副职,保证职能、人员、经费“三落实”,并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素质。下一步还要在职能、人员上进一步调整,把职业卫生健康纳入监管范围。
夯实基础,健全安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协调,建立全区工伤保险机制
协调劳动部门、保险部门,摸清工伤保险现状,扩大保险范围,建立保险基金,设立省级调剂金制度,提高社会化程度。在工伤保险费率上对不同行业、工种和不同安全程度的企业实行不同的费率制度,从而保障劳动者利益,用经济手段促进安全生产的好转。
二、不断增加安全投入,建立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随着经济发展和财税收入的增加,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可能的。首先,各级政府应对安全监管所需的经费、装备予以保证;其次,各类新建企业在初建或改扩建时要做到“三同时”,打好安全生产基础;第三,老企业在改造更新时要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要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又无力整改的小矿、小厂;第四,对高危行业提高准入门槛;第五,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对职业安全健康的评估、认证作用,并不断提高其素质和工作质量。
三、狠抓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各级政府、各企业要从不同层次掌握高危企业、危险行业、危险部门、危险部位的基本情况,针对情况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现有的煤矿、消防、危化等救援组织的作用,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同时要健全安全生产信息调度、救灾指挥中心,逐步形成网络化,数字化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事故调度统计、分析、报告、例会制度,保证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的连续性、系统性。在统计范围、数据、指标上做到分类清、联系紧、不失真,规范统一,可比性强,有利于指导各地区安全生产。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全民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现有的大中小学的教育体系,开设安全基本知识课程,从学生阶段就注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加安全知识宣传栏目,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各级执法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安全执法的本领。对从业人员要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基地和场所,开设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特殊工种的专门培训。同时利用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进行基本技能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把教材更新、师资培训关口,提高培训质量。
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制约机制
一、法律制约,政府监督
在出台、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上下分级监管相结合、职能部门综合和专业监管相结合、企业管理部门和生产岗位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对能够做到统一执法的部门在改革时逐步整合职能,统一效能,统一执法,尽可能避免政出多门,重复执法。
二、经济制约,提高安全风险成本
职工工伤保险应实行强制执行制度,加大安全条件差的企业的保险成本,促其改善安全条件。金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差的企业在贷款条件、营业资格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三、舆论监督,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新闻单位应及时、客观、准确地报道。对事故的原因、处理结果、教训要及时向全社会通报。对瞒报事故、阻挠调查、拒绝执法监督的行为予以曝光。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树立责任政府、为民政府的形象,把以人为本思想变成安全生产的实践。(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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