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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监机构亟待建立和加强

2004-12-09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近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常迅猛,国有、集体企业大批改制,股份制、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企业快速增加。据统计, 2002年末,全国共有私营企业243万户,约占国内企业总数的80%,此外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还有2377万户;私营、个体经济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就业人员约3亿人,占我国全部就业人口的46%,这些企业大多都在基层政府的辖区。但是,承担这些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却滞后,已经成为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

基层安全监管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四大问题
  深入分析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问题:
  一是我国适应当前安全工作需要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县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还很不健全,不能适应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二是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能,还没有与国家局完全对接;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际工作需要相差甚远。
  三是在《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都没有确定县级以下政府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按照安全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乡镇(街道)承担既直接又繁重的安全工作任务,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安全工作责任,但受到机构、职能、编制等问题无法解决的困扰,使乡镇(街道)履行的安全工作职责不清,安全工作落实既不易到位,又可能越位,造成诸多不便。
  四是村屯(社区)安全工作职责需要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体系亟待建立和加强
  解决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矛盾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组织体系、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一支能够适应当前和今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

一、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的重要意义
  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最基本要求。在政府职能由全能型政府向责任型政府转变过程中,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责任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也是责任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标志。
  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安全问题必然随之产生并变得越发突出,如果我们不能实现经济、社会与安全工作同步协调发展,必然面对事故高发的局面,而且问题会越来越复杂,后果会越来越严重,这些已经被近几年全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所证实。
  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是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安全工作责任制需要通过完善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来落实,没有健全的安全监管组织体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只能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
  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更有效地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 统一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管理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机制,充分体现安全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使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迈进,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支持和重要保障。

二、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基本架构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并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将安全监管工作向村屯(社区)延伸,在村屯(社区)选聘安全监督员,建立安全监管组,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是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机构为骨干,以村屯(社区)为基本组成单位,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方式建立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每个村屯(社区)为一个基本单位,选聘1-2名专兼职安全员,将本地区所有村屯(社区)及选聘的安全监督员进行优化组合,形成一个网格化的有机整体,使本地区每一个企业、每一户居民都在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的有效监控之下,达到防控事故的目的。
  村屯(社区)组建的最基层安全监管组织,承担最具体、最直接的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其工作是否到位,关系到本地区安全工作和事故控制指标任务能否完成,因此,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是防控事故的有效途径。
  加强和改进基层安全工作,还要结合《安全生产法》对村委会(居委会)的要求,做好消防、交通安全进村屯(社区)工作,使安全工作职能逐步进行整合扩大,从而使基层交通、消防、生产三项安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作用,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乡镇(街道)、村屯(社区),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每家每户和每位居民,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得到贯彻,不断提高全国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三、建立和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组织体系,需要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1.领导重视、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
  安全工作的宗旨是保护人的安全与健康,同时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需要人,督促和整改隐患防止事故也需要人,人这个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在基层薄弱的安全监管机构中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各有关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工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选配、制度建设,安全监管队伍管理等工作,组建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监督管理,使安全工作能够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2.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安全监管权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既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又是一个涉及各行业专业安全技术的专业技术工作,安全监管人员要对辖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危险部位、岗位和人员操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因此,要求安全监管人员既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不怕苦、不怕累,又要精通法律知识,掌握扎实的专业安全技术,工作认真细致负责任,还要有健康强壮的身体来承担繁重的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面对当前“国退民进”股份制、民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非公企业越来越多,而这类企业安全基础差、业主法制观念淡漠,事故多发,监管成本不断增加,在这样一种复杂的社会形势下,安全监管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廉洁自律,研究执法艺术,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树立政府安全监管机关执法权威尤为重要。
3.建立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和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必须建立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安全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才能保证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安全监管机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既不越位,又不缺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还要发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将企业分散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进行充分挖掘有机组合,组成若干专业安全检查组、安全专家组,不定期组织开展自检互查活动,以弥补政府安监部门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不够精通的问题,为政府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完成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4.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政府派出机构、村屯(社区)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责任通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体系和逐级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的形式,落实到各级政府和每一个企业,加大防控力度,全面提高防范能力,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严格管理,认真考核,兑现奖惩,通过严格考核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兑现奖惩能从正反两个方面激励人们不断进步,使安全工作逐步向正规化、标准化迈进。
  建立和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充实高素质安全监管人员,注重发挥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监管队伍的培养和监督,解决安全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