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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

2004-12-09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企业工会组织在工作中要立足于广大员工,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加强对生产安全形势的分析与研究,积极参与生产安全管理,对生产安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工会组织意见和建议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立工会组织在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员工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表。

明确工会组织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定位
  1.依法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工会各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生产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向员工进行安全宣传,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等工作。
  2.严格执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作为对生产安全实行群众监督的组织者,工会组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对职代会通过的有关生产安全提案的落实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安措经费的使用情况;人身事故调查等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依法监督检查。
  3.协调与生产安全监督体系的关系共同发展。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劳动保护监督体系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安全监督体系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监督检查,两个体系既有共同点又有区别。虽然组织性质不同、出发点不同但存在着更多的共同之处,共同作用于生产安全保证体系,都有职责监督和协助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监督各项安全和健康规章制度的落实,参与企业新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检查与工程验收工作,坚持“三同时”原则,积极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各种劳动保护措施,制止“四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设施、违反劳动纪律),对严重的问题向企业行政发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向各自的上级业务主管组织报告情况等,在工作过程中显现出最大程度的互补性。与生产安全监督体系的团结协作,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企业安全和健康的共同目标。确立生产安全监督体系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对生产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关系如下:


按照三个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1.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企业以工会为常设机构建立由工会主席、各车间分会主席、安全监察科科长、女工委员、专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等组成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分别在每个车间分会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并且在各工会小组设立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通过企业工会、车间分会、班组工会小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立足于班组实现生产安全管理目标。班组是最基础的生产单元,作为各种安全管理理论的实现单元,只有动员全体员工在每项工作中都能够全面、重点地分析并实施有效控制危险源点的各项措施,才能够真正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就要求每名职工都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通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监督检查组成员、专兼职监督检查员和广大员工在“三不伤害”基础上增加到“四不伤害”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只有经常深入班组和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才能避免监督检查只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总结、报告中,而没有取得真正效果的情况。
  3.提高各级监督检查员的业务素质。为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和权威性,必须不断提高专兼职监督检查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企业可以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将熟知生产安全管理的同志选任到工会,上岗前进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并逐步主持两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派工会干部到生产部门进行生产技术、工作流程、安全规章制度等生产技能的学习,熟悉和掌握企业生产安全的情况。这样既克服了工会系统人员配置结构问题,又解决了一些工会干部与所要监督检查的专业不对口造成的制度落实不深入的问题。通过两项措施的实施完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的建设。
  4.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企业综合信息平台开辟专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生产安全人人有责,时时处处抓安全”的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让员工在任何情况下参与生产活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和操作流程。

深入生产安全管理的各层面实施全过程监督
  1.动员组织职工参加企业生产安全委员会决定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周、春季安全大检查、全国安全月、秋季安全大检查、冬季专项安全大检查、节日安全检查等季节性的工作,配合安全监察科等部门对企业生产安全管理进行全面了解,将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生产、职能部门在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监督解决并定期向上级工会组织汇报。
  2.深入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工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现场“四违现象”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工会组织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为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利益,在打击违章违制行为的同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教育责任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按照制度处理。
  3.监督企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以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生产安全方面提案的资金、技术的落实。
  4.参加人身伤亡事故调查工作。依据《工会法》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5.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企业工会每年和安监科等部门联合组织“生产安全、经营指标”等劳动竞赛。企业设立生产安全奖励基金,对在生产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促进企业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6.组织员工参与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工作。依据《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7.参与技术改造监督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依靠企业技术协会监督生产技术、生产管理部门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资金计划和工作计划。
    8.征集合理化建议。组织全体员工提合理化建议是发挥工会系统劳动保护监督和生产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通过提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向生产一线的职工征求人身安全、生产场所环境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等专项合理化建议,有助于直接解决职工所关心的焦点问题。同时,随着合理化建议的被采纳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有效地调动广大员工查找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主动性。
  9.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照规定,保证质量、足额发放是企业是否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安全投入的重要标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每季度都派专人对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人员岗位变更情况以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小组的专兼职监督检查员,每次深入生产、施工现场都要进行劳动保护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现象及时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