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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2004-12-20   来源:平凉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安全生产月”,就全市建筑安全生产谈3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二是存在主要问题;三是今后要求。
   一、建筑领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近年来,平凉市建管总站从大力宣传《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入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狠抓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处隐患整改,使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千人负伤率逐年下降,安全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的轨道运行。特别是通过2001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我市建筑安全生产起到了示范和教育之目的。一是企业把安全生产作为创建文明工地必须具备的条件,这样安全生产促进了文明工地建设,文明工地的创建又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管理上建筑业联合会与安全监督站携手齐抓,共同考核,使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相互提高。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用了一年时间狠抓塔机的整治工作,在全市拆除并报废了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淘汰塔机。
  二、目前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安全生产达标率低,自我防护能力差。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方面看存在3个问题:第一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全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第二对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一些企业不愿意投入,冒险蛮干。第三人员素质低,我市建筑企业职工多数是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差,部分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不落实。从政府监管方面看,一是建筑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二是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不健全,编制、经费不落实;三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监管的力度和深度不够。
  三、今后要求: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认真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今年继续把施工现场高空坠落、施工坍塌、井桩开挖、塔吊倾倒、施工用电、房屋拆除等项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
  3、实行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备案制度和施工项目安全评价制度。严格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工程安全条件备案与施工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年度企业资质年检的重要指标。未实施备案和未进行评价、安全评价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认真整改,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4、全面实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责任保险工作。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保障职工权益,化解企业负担。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建管总站近期将组织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工程项目要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对检查不合格的工地要限期整改;对受检的企业和工程项目要排出名次,并在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