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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谁还敢忽视安全

2004-12-24   来源:中国煤炭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死一个人,赔偿20万元以上  死三个人,乡镇矿吊销证照
    山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一项政策,规定因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以引导煤矿矿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规定指出:今后各类煤矿如果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除依照有关法律严格追究矿主的责任外,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同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公开拍卖。
  长期以来,山西省煤矿事故死亡人员的赔偿金一般都在3万元到8万元之间,这与矿主办矿获得的高额利润根本不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