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装备的使用规则
2005-01-07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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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危险的工作环境中,企业需要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来保护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避免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有害和危险因素的伤害。企业的管理者在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时务必遵守以下规则:
1.一般情况下,管理者的首要选择是消除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和危险因素,而不是使用安全防护装备。
2.赞成使用安全防护装备来警戒工作环境中不能完全消除、但发生时可以控制的有害和危险因素。
3.防护装备只有经过合法的政府特定机构的批准,才能投入使用。管理者必须确保工作人员能从这些设备中获益。
4.放置安全防护装备的地方必须容易进入且容易辨别。操作规程中应该明确这些设备的存在并指明所在的地方。必须严惩哪些擅自去移动、改动、使用和破坏这些设备的人。
5.现场指挥人员不能允许任何有不安全状态的工作行为发生,除非执行这种工作的所有设备和与之相配套的安全防护装备都处于正常的安全工作状态。
6.任何人不得在没有佩带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危险作业区,或者在危险作业区内脱掉个体防护用品。
7.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安全防护装备的性能和它们的局限性,知道怎样使用和检测这些设备。管理者必须提供相关的培训来确保工作人员获取这方面的知识,特别是要熟悉那些新引进的设备。
8.在特殊的作业环境中必须安装检测和报警装置。检测装置必须能精确的检测出作业环境中的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辐射、温度、压力和噪声等有害和危险因素是否超标,而报警装置必须在这些有害和危险因素超标时发出警报。
9.为了确保检测和报警装置的运行始终处于可靠和灵敏的工作状态,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验和校准。
10.只有相应的专业人员才能对检测和报警装置进行安装、调试和维修。
11.操作规程必须明确规定在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时工作人员应该采取的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