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省消防部门主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去年一举清理省级消防行政审批事项14个。审批事项减少,管理职能并未放松,我省火灾形势保持稳定,去年除万人火灾发生率略高于上年外,其余指标均低于上年。这是记者从13日召开的省消防总队党委扩大会议上获悉的。
2004年是全省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省依法办理了行政案件7464件,罚款3146.5万余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74279处,列入政府督办的689家隐患单位已整改578家,整改率达83.9%,使我省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记者从会上还了解到,2004年,全省共发生火灾17104起,死187人,伤172人,直接财产损失7176.8万元,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上升17.2%、28.5%,死人数、伤人数分别下降2.6%、30.4%。其中发生重特大火灾12起,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全省万人火灾发生率低于2.3、死伤率低于0.048,直接财产损失占GDP的比例低于万分之0.48,重特大火灾占火灾起数的比例为万分之7,除万人火灾发生率略高于上年外,其余指标均低于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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