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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实现“三个突破”

2005-01-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随着改革全面推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急剧变动,消防工作正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冲击。只有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适应新时期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三个突破”,才能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消防监督工作机制的改革要有突破。消防监督工作的改革要努力实现消防监督由限制型向服务型转变。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效能建设,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和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快捷、最方便的服务。继续推进简易审批,培育中介机构,建立社会的消防自律和诚信制度,加快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警力从前置审批管理中解放出来,将工作重点放到后续的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上。抓住入世后国外更多保险机构进入国内、保险行业大发展的机遇,充分运用国际规则,找准消防与保险结合的切入点,建立消防保险结合的互动运作机制,推动消防工作的开展。
  消防监督执法内部制约机制要有突破。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认真分析几年来我省消防监督执法状况、考核情况及其存在的实际问题,适时修正、补充执法质量考评内容,不断创新、完善考评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将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逐步推广到对执法人员个人执法工作的评议,促进消防执法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努力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与执法检查、案件审核、个案监督、错案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推动整个消防执法监督机制的完善,不断促进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执法外部监督机制要有突破。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坚持警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把消防执法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执法活动的透明度。积极开展开门评警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消防部门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支持和监督,把人民群众公认、人民满意作为检查考核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根本标准。坚持开门纳谏,拓宽监督渠道,让人民群众评判消防的执法质量、成效。
  要从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大局出发,努力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消防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火的水平,使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满意率不断上升,使消防工作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