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强化监督管理,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手段和方法途径,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重大课题。
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成分和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形成了国有、集体、私营、外商投资及个体工商户并存的局面。由于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够明确,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监管手段、途径、方法不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和要求,致使重特大事故屡有发生。造成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通过进一步分析,不难看出发生事故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的领导安全意识淡薄,未将安全生产摆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重经济指标,轻安全生产;二是企业安全责任主体不到位,特别是安全投入、安全宣教、培训、建章立制等方面差距很大;三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防范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四是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以及协调配合不够清晰周密,难以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的扩大;五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不适应。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虽几经变革调整,但从全国来讲,还有不少地市、县区没有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已经建立机构的地区也存在设置不规范,力量不足,权威性不够的问题。由此可见,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也告诉我们,进一步强化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是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通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能来实现的,但值得一提的是,单靠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建立一种有效的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改革与安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建立现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应是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应切实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明确职责,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对重大案事件和事故的防范负总责,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案事件和事故的防范全面负责。各级政府应当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重大案件事件和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和副职对各自职责内的重大案事件和事故的防范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重大案事件和事故的防范负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一是旦发生重特大案事件和事故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予以追究责任。为了落实责任,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将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纳入地方年度工作计划,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理顺体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从法律规定看,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体现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这两大原则都要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利实现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又有效形成整体监督合力的双赢目标,共同完成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
现在的问题是“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还是“以条为主、条块结合“?这也是一个工作体制方面的问题,如两者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出现交叉重复,产生互相扯皮现象。除了加强“块”(属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外,加强“条”(即各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也不能忽视。目前这方面问题不少,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有许多单位原来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处、科被撤销或被降格,或并入其他业务部门;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干部也是兼职的,大多数时间被抽调去搞其他工作,且经常变换,这种被削弱的状况又何来提高监管权威和效率?
(三)落实措施,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一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二要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考核,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他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行政执法;三要切实抓好举报的制度化、公开化建设;四要加强执法质量的考核评价,要从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案件调查处理、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执法监督等方面要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水平;五要虚心接受监管机关的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的制订与实施。正由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也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着眼于长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首先,要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作业人员、卫生环境等开展广泛的普查。其次,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的形势、特点,预测发展的趋势,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中长期目标、任务和措施。再次,要经专家深入论证,征求各方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强的总体规划。中长期的规划要抓重点内容,如:全国和各地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安全生产控制体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和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实施步骤;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动作模式;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大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经费投入;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整治的重点目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等等。
(五)从严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之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是国家的工作人员,其队伍和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的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首先要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成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要以坚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竞争上岗的办法,选强配齐干部,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奖优罚劣。第三,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都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队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努力造就一大批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安全生产科技人才、管理人才和执法人才。
(六)与时俱进,探索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手段和方法途径。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处;二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高危行业准入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与工伤保险相结合的办法等一系列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规范化文件;三要加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要组织力量,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实行对企业安全监管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四要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五要大力推广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和技术装备,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六要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七要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制定颁布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规定,引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八要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生产经营活动有一整套流程,因此,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使用、年度检验、日常维修、更新报废等都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全方位监管,加强对危险源辨识及监控,落实各项应急防范和救援措施;九是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思想教育等各种手段,借鉴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水准;十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快信息的开发利用,为领导宏观决策服务。
(作者单位:上海市公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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