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当前县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原因和对策

2005-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防范,深化整治,强化监管,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新局面。但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就如何抓好县域安全生产工作谈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我县地处荆江分洪区,面积2258平方公里,人口105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区域面积大、中小企业多、国省道战线长、内湖外河多、县域人口密集等五大自然特点;同时又存在着“生存与安全的矛盾、生产与安全的矛盾、利益与安全的矛盾、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等四大矛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形势比较严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偏高。主要是交通、火灾、建筑、触电事故,重点是交通事故和火灾。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12起,死亡82人,受伤302人,直接经济损失173.7万元,安全生产四项指标虽较上年略有下降,但事故总量、伤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其中交通事故302起,死亡79人,火灾事故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33万元;工矿事故(含建筑施工)15起,死亡3人。
    (二)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如交通运输仍然存在着无证驾驶、违章驾驶、带病车辆运行、“三无”车辆接送学生、险路险段安全整治不力等情况。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安全生产设施历史欠帐多,存在大量短期内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部分新建项目没有严格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形成新的安全欠帐。
    (三)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令人担忧。随着县域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以及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面临严重挑战。这些企业大都是由家庭工厂、小作坊或靠租赁发展起来,规模小,业主的安全意识较差,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保障措施差。还有少数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不顾,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甚至非法生产经营。有的企业改制后削弱了安全生产工作等等,这些都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源头。据统计,民营企业发生的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占工矿事故起数、伤亡总数的87%以上。2002年以来,我县共发生工矿事故16起,其中就有14起发生在民营企业。
    (四)迟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近两年来,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生事故后存在着迟报、瞒报现象,有的甚至破坏事故现场,有的一推了之,把责任和负担推给政府。
    二、安全责任主要在人
    近两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居高不下,暴露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高。少数乡镇、部门和企业领导在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一旦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发生矛盾时,就“不要”安全。具体表现在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长期带病运行。乡镇一级缺乏安监机构,没有专职专人负责,安全监管覆盖力度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一些部门和企业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重大隐患整改时,相互扯皮,相互推诿;有的专项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安全监管工作抓得不力,管得不到位。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满足于开大会、发文件、走过场,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结果是“会议一开了之、文件一发了之、安全检查一走了之”,缺乏扎实有效地监控措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表现文章作了不少,但收效甚微。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不严。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个体经营户在被明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后,要钱不要命,仍然偷偷生产经营。少数乡镇、部门对安全监管部门查处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时,以发展经济为由,干扰庇护,致使安全执法不能到位。
    五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硬。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对一些普遍性、共性的问题,以及“三违”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大事化化、小事化了。还有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和手段大多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留下来的传统和经验,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综上所述,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层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因此,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是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永恒而光荣的事业,又是一件苦事、难事和一件必须干好的大事。党的十六在强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紧完善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推进思想观念、事故防范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和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的创新,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
    (一)强化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是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给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一个地方和部门来讲,行政首长是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拿在手上抓,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安委会必须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三个同步:一是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时要同步安排安全生产,做好综合考虑,统筹规划;二是项目建设要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三是考核政绩时要同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者个人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制。
    其次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根据国家法规和上级的明确要求,一是要建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充实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机构;乡镇一级可以每3至4个乡镇设立一个安全监督管理站。二是建立和完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安委会全会、安全生产表彰总结会、安全生产例会等。建立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明确各乡镇、部门安全检查的职责、检查的主要内容,促进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危险源的整改监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各部门、各乡镇一把手和分管安全副职每年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年底考核兑现。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案件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乡镇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再次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安全生产,是全社会的大事,安全监管、公安、消防、交警、交通、经贸、技术监督、教育、卫生等部门是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心骨。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责,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同时还要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管理。各乡镇、部门和企业还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特别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要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对安全生产联动积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二)夯实基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以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意见》的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保障、组织保障、素质保障、重点保障、源头保障、投入保障,夯实安全生产的工作基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着重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力量配置、企业安全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伤保险等七项制度建设;二是严把安全资格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不欠帐。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危化品、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严格市场准入,严格资格审查,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全面开展企业安全评价。要依法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综合评估,特别是电力、建筑、危化品、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要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减轻企业负担和依法搞好评价结合起来,推进综合评估;四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按照国家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确定全县重大危险源并落实监控乡镇、部门或企业责任人,落实监控措施,建立全县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档案,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五是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按照《决定》要求,在危化品、建筑等高危行业推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到位。六是全面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依法加强各类企业的安全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使企业的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
    (三)突出重点,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重要途径,是目前特定时期和特定条件下采取的有效措施。要从整顿市场秩序入手,严格安全资格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保障不够的问题。今后,要继续开展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锅容管特、建筑及学校安全等八项专项整治,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危险化学品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严格各种资质许可证的审核发放,严禁无证非法经营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搞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从“人、车、路、运”等各个环节着手,一是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管,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吊销运营证照。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必须坚决停运。二是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的管理。三是加大对国道、省道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四是严格交警管段责任制。对因管理不力,导致事故多发的路段民警要坚决调离工作岗位。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定要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标准之内。
    烟花爆竹市场要依法明确其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县供销社、县烟花办要切实加强乡镇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经营安全管理,安全监管、公安、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和各乡镇要严厉打击非法购进和销售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五大雷”的行为。
    中小学校、商场、娱乐业等公共聚集场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特别是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格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聚集场所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安全管理干部,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投资人和分管生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使其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否则,工商部门不得发放营业执照;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企业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四是继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专门培训和复审,经考核合格获得国家安全监管局监制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五是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为重点,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又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艰巨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防范,才能逐步降低事故的发生率,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公安县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