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重大工程好不容易破土,而开工典礼的鞭炮尚在耳边炸响,谁知桩机绷断,数吨重的钻头从20多米高飞泻在捧场的来宾中,造成一死三伤,喜庆会当即变成了追究责任会;上海有一个工地,上午兴高采烈地拿到市级文明工地的奖牌,下午1名操作工检修设备时不慎,触电身亡,一年白辛苦不算,还搭上重点整顿的“恶名”,更惨的是陕西某煤矿基础扩建工程,上午主管部门领导还在现场检查表示满意,不料下午大开挖的支撑断裂,数名民工被活活地包了“饺子”……可以说,目前相当部分的安监站站长每天都忧心忡忡,听钤色变;也有相当部分的安监站辛辛苦苦忙了一年,最后因事故超标砸了锅不算,有的安监站站长还被指责为:“监督管理不力”,有的甚至被调离岗位。莫以为笔者在编织笑话,这是笔者近阶段采访时所遇到和听到的现实。血的教训,重复着一个内容:建筑工地怎么会成为“老虎口”?我们应如何遏止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
客观地说,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谓不严。从60年代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乃至近阶段颁发的一系列安全法规,都在三令五申“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既然有这么多的规章制度,为什么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光临?一位工作多年的安全监站站长向笔者透露:那些规章制度只是行政规定,到下面就走味了,关键是要抓落实。现在的工程质量牵涉到市场和任务,尚有人关心,而现场的施工安全和防护则失控了。
实际上,建设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是一对孪生兄弟。自从1984年国家颁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以来,全国县级以上城市成立了2400个质监站。经过20年的实践和探索,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整体上扬。但不容回避的是,我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对质量管理却滞后了,全国每年于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人员达数百人,这就使我们不得不反思现行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由施工企业负总责的。由于市场激烈竞争,施工企业能承揽到的任务只能是保本或微利。对待工程质量,相当部分的老总和项目经理深知这牵涉到市场和生存,因而舍得投入,力创精品,而对人命关天的安全防护设备投入则不那么热情了,能少则少,能减则减。更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们的建设工程向“新、深、大、广”进军,一大批新工艺和标准亟待完善,而在施工现场唱主角戏的则是未经过专来培训的农村建筑队伍,他们缺少必要的安全自身防护知识,稍有不慎,就出事故。而被政府委以安全监督管理的各级安监站则显得势单力薄,心有余而力不足。首先,安监站与质监站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从事质监工作的人员达到数十人,担负安监重任的却只有数人。以上海闵行区安监站为例,全区从事安监工作的人员仅6人,面临着分散在几十平方公里的400余个工地的监督任务,即使每天24小时连轴巡检,也不可能将这些工作走遍。市级的安监机构也是如此,近10个人面对着数千个“老虎口”,如何转得过来?其次是收费问题。目前,我们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绝大多数没有经费来源,连添置一些必备的检测设备也只能从有限的质监费中“挖东墙补西墙”,长此以往如何是了。第三,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标准层出不穷,作为肩挑重任的安监人员理应不断的“充电”更新知识,然而缺少经费以及人手不足,很多需完善的知识,只有留下空白。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相当一部分的质监站(也就是安监站)站长一致呼吁:既然我们能够在施工现场推行质量监理,为什么不能推行安全监督。况且,相当部分的监理单位人员平时在现场就发现了不少安全漏洞,亦想有所作为,但囿于职责不愿“狗捉老鼠”多管闲事而得罪人。但是,如果真的要实行安全监理制,监理单位也需要重新“充电”,更要提高取费率。当然,能否在施工现场推行安全监理制?安全监理制能否成为遏止日益膨胀的安全事故的“良药”?还需要有关各方的论证和政府放这部门的决策。(朱广喜)
摘自《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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