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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赛莫要流于形式

2005-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按理,安全知识竞赛确实应是一种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的好方法,也许正因如此,全国性、区域性安全知识竞赛屡见不鲜,似乎只要举办了知识竞赛,宣传教育就提高了档次。可实际竞赛效果怎样呢?由于操作不规范和竞赛方式本身的不足,知识竞赛这一本应良好的宣传教育方法,而今却陷入了流于形式,劳民伤财、收效甚微的窘境,大大违背了举办者的初衷,是到了认真总结分析知识竞赛的得与失,让安全知识竞赛走出尴尬的时候了。

    现行的安全知识竞赛,其运作方式大致有三种,利弊也多有不同,具体如下:

    一是答题卡型。就是竞赛试题全是选择题,参赛者只要涂描A、B、C、D,交回答题卡即可,获奖者由举办者在收回答题卡中随机抽出,并对其进行表彰奖励,这种竞赛方式最为常用,全国性知识竞赛大多运用此法。这种方法的优点:一是简单明了,易于操作;二是答题知识面广、信息量大;三是参赛者几乎不受限制、受众面广。其弊端有三:一是参与者看似芸芸,实则寥寥。答题卡的完成绝大多数是由一人或数人做完,然后由众人照涂。因此,除了少数通过查找资料,做完试题,从而学到知识、受到教育之外,其余皆是假参与者,他们除了涂几个“黑蛋”,可以说连原题都没看一眼,这怎么能叫参与竞赛呢?二是竞赛结果公开不公平合理。竞赛结果只有体现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才能真正调动参赛者的积极性。而这类竞赛却无从辨别谁是答案的原创者,谁是抄袭者,只有从如海题卡中随机去摸,中不中奖不看能力全凭运气。由于原创者少、抄袭者多,按照概率分析,自然是抄袭者更易榜上有名,原创者更易名落孙山。让连题目都未看过的抄袭者轻而易举捡个大奖,名利双收,而费尽心力完成答题的原创者一无所获,岂不太失公平?三是劳民伤财。举办一次知识竞赛,特别是全国性、省市性竞赛,从命题、印发、回收、评卷、抽奖、颁奖,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举办者投入了那么多的钱财,而竞赛却是在少数人费心答题,多数人轻松抄袭中完成的,真可谓劳民伤财。这种竞赛规模搞得越大,越容易背上“轰轰烈烈搞活动、扎扎实实走过场、仔花爷钱不心疼”的骂名。

    二是填空简答型。就是竞赛试题均是填空、简答题,参寒者必须将内容亲笔填上才算有效。这种竞赛方式的优点是让参赛者比较好地熟悉了所要普及的知识,哪怕是抄写一遍,也会多少学点知识,起到一定的效果;二是制假不那么方便了。缺点:一是试题不能多,信息量少,决定了普及知识面较窄;二是阅卷繁锁、竞赛结果误差大;三是由于仍是抄袭者占多数;因此,评奖结果仍存在公开、公正而不公平合理的现象;四是由于难以组织众多的人员进行阅卷,因此,参赛者不能太多,这就决定了知识竞赛的受众面少。

    三是电视竞赛型。就是经过层层选拔,最后在电视上公开竞赛。这种形式在一些大型企业及全国性竞赛中常用。其优点:一是每一个参与者都须认真学习,充分准备,因此,普及知识宣传教育的效果最好;二是形式生动、活泼、直观,易于让观众主动受教育;三是较好地体现了公正、公开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四是利用广为普及的电视这一传媒,大大提高了普及知识、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其缺点:一是直接参与者少,因为只能有少数人走到台前,因此,很多人的参赛积极性不高,甚至自动放弃了竞赛机会;二是动作过程复杂,要求高,时间不易操作;三是通过收看电视时间接受教育者获取的信息量少,因为一二个小时的竞赛其信息量毕竟是有限的。

    总之,通过上述三种形式的利弊分析,可以看出,安全知识竞赛确有隐忧,我们认为虽无改进良策,却大声呼吁:那种流于形式,劳民伤财,收效甚微的知识竞赛确实当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