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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奖罚的辩证思考

2005-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前言(一)

    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常常使用安全奖励和安全惩罚的工作方法,有的人用起来得心应手,有的人则搞得矛盾重重。这里既有一个认识问题,也有一个方法问题;既有一个思想作风问题,也有一个把握时机问题。现根据工作实践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方法相悖 目的一致(二)

    安全奖励是对在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或单位的表彰、鼓励形式,安全惩罚则是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违章行为的人或后进单位的警告、处罚形式,两者都是处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关系的基本手段,是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团体的一种内在动力。从表面上看,形式不同,方法截然相反,但从根本上讲,两者的目的是完全相同的。安全奖励和安全惩罚同样是为了教育人,只不过是对不同的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罢了。其实,受表彰者并不是什么都好,受惩罚者并不是什么都不好。按照辩证法的观点,受到安全表彰只是说明他过去的安全生产表现,得奖了,就骄傲自满,不求上进,可能还要犯错误,也会受到处罚;相反,受到安全处罚后,能认真汲取教训,痛改前非,努力工作,对安全生产作出有益的事,会在功劳簿上为你记一笔,通过安全惩罚,使在安全工作中犯了错误的同志认识问题,引起警觉,改正错误,走上正道,这也没有什么不好。

奖励惩罚的负面效应(三)

    在安全生产中,奖励、惩罚的目的是为了教育人、激励人,但有时也会产生负面效应。这主要是由于受奖惩者自我认识差异或施行奖惩者运用手段不当而引起的。从自我认识方面来说:一是受奖励的人不能正确对待取得的荣誉,有的视为无所谓,没有产生激励的效应;有的则产生骄傲自满的情绪,从此走了下坡路;二是受惩罚的人不能认识到错误所在或看不到前途,有的产生抵触情绪,仍然我行我素;有的则一蹶不振,破罐子破摔。出现这些情况,对施行奖罚者来说首先是教育引导工作未跟上去,未能适时调整改变受奖惩者的心理状态。再者是施行奖惩的领导运用奖惩这个手段不当,出现奖的不合理,惩的心不服造成的。相当多的企业在工作过程中,往往表现为:(1)重复奖励。对大型企业集团从下到上五六级获奖,确有贡献者是可以的,但有的只有一寸之功,领导为了给单位争荣誉,材料一节节拔高,这样既不能激励受奖者,又不能为职工树样板,其结果是奖而无益;(2)轮流得奖。这次奖你,下次奖我;今年我评先进,明年你当模范,不管有无政绩,不管评奖条件,反正人人有份;(3)花钱买奖,这方面虽然为数不多,但影响极坏,挫伤了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4)隐瞒真情。在安全惩罚上,单位领导为了遮丑,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隐瞒事故,上一级又情面难却,不严格按规定办事,该给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不给,该严肃处理的也轻描淡写地“表示”一下算了。对于那些作风差的领导来说,安全奖罚则成了他们表达恩怨的手段。诸如此类,就很难产生教育、激励的正面效应。

对安全奖罚的辩证思考——正确实施安全奖惩的途径(四)

    一般来说,企业内实施安全奖励和惩罚,上级有精神,合同有规定,工作有标准;关键是实施奖罚者必须做到;一要坚持标准。不能时紧时松,不能以我为标准;二是坚持平等。受安全奖罚的符合哪一条就执行哪一条,不能亲疏有别,不论什么时候、什么人、什么单位都是一把尺子量到底;三是坚持程序。坚持自下而上的评定与领导认定相结合,以评定为主的原则,以防止某些偏向;四要及时兑现。安全奖惩要起作用就要及时兑现,时间久了,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失去其积极作用。开空头支票,说了不算,定了不干的做法,职工早已深恶痛绝。

    总之,企业实施安全奖惩,是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企业各级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要正确运用安全奖惩这根杠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搞好安全生产,努力减少和克服安全奖惩的负面效应,寻找正确实施安全奖惩的途径,安全奖惩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能发挥出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