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凡事因人事变动使安全管理机构出现职位空缺的情况,企业都应该及时找人补上,保证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企业要自上而下地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绘制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实行有效的目标管理体系,以“三制”保障目标体系的运行。
首先是责任制。为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企业要把上级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和安全管理目标进行分解,并与二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果还有三级单位,则二级单位再将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并于三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此类推,直至个人。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可以促进压力传递,做到“万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
其次是考评制。责任明确后,必须有动力和压力来保证责任制的落实,根据西方企业管理理论,每个人都有积极和消极两重性。企业安全管理就是要发挥人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因素,抑制消极因素。为此,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评价考核体系,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标准,将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用刚性要求保证实现目标。
再次是责任追究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企业要制定一系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即只要在安全生产上出了问题,其他工作即使做得再好,也不能获得年终奖励或评为先进。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要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就要保证基层一线的安全生产。
以江苏京沪高速公路公司为例。该公司实行“四级负责、三级监督”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级负责”即员工、班长、值班站长和站长四级各负其责;“三级监督”即班长、值班站长和站长三级分别对下级进行安全生产监督。
该公司各站区的每一个区域和每一件设备(物品)都标上具体的责任人,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明确扣分原则。各单位科学设置班组分工,明确班长职责,班长安全检查工作的内容、区域都规定清楚。
每次检查结果都由班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值班站长报告,值班站长可对班长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对于出现问题的地方可以对班长和员工进行处罚。
值班站长由管理员以上级别的人轮流担任,可以检查班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如果值班站长也未尽职,会受到“株连”处罚。站长每天至少对班组安全生产状况抽查一次,对查出的问题可以追究值班站长及其下级的责任。
如果管理处以上单位查出安全问题,站长、值班站长、班长和普通员工四级当事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将被公示。
上一篇:安全监管的功能与原则
下一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