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三违”原因与对策浅探

2007-10-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提起安全管理,许多人都知道有一个著名的海恩法则,它告诉我们:一起重大的安全事故背后会有29起事故征兆,每个事故征兆背后还会有300起事故苗头,这些事故苗头又大多是由一系列的“三违”作业造成的,由此可见“三违不除,安全不稳”。为了根治“三违”顽症,各级的安全规章制度制订了不少,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也接二连三,但在现实工作和历次检查中,“三违”现象却屡查屡有,“三违”何以屡禁不止?结合现场工作,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安全意识不牢。突出表现在工作前的安全预想流于形式、作业中的安全卡控措施不能严格落实以及某些“三违”现象因看惯了、干惯了而被视为正常等等。
  
  二是责任心不强。表现在工作中马马虎虎,干起活来吊儿郎当、满不在乎,尤其是随着设备自动化、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部分职工过分依赖机器设备,对自己放松了要求,降低了标准,岂不知在违章、违纪的同时,往往也给事故以可乘之机。
  
  三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有些人自认为聪明,嫌麻烦、图省事,擅自简化作业程序,还总认为“没有那么巧,事故偏偏会落在自己头上”,殊不知有句俗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难说那一次“万一”不正是在等着他呢?
  
  四是无视规章、违章蛮干。众所周知,“条条规章血写成”,可偏偏有人视规章为儿戏,把它当作束缚手脚的绳索,一心只想由着自己的性子干,其结果必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出事只是早晚的事。
  
  五是干情绪活、行眼面事。情绪好时认真一点,情绪差时凑乎一点,检查时严一点,平时松一点,领导在时标准一点,领导不在时简化一点,岂不知往往是“安全松一松,事故攻一攻”,不定哪天事故就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六是管理上的“严不起来、落不下去”。部分管理人员疏于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对某些“三违”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见而不管,总认为职工干活也不容易,存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想法,造成考核上的“心慈手软”、“点到为止”,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惯性“三违”的蔓延。
  
  找到了病因,就要对症下药,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药到病除,根治“三违”。针对以上原因,我认为要扭转“三违”屡禁不止的局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因人而宜、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教育的有效性。安全教育的方式,不能仅仅满足于“文件发了、会开了、精神传达了”,而应与时俱进,讲究方法,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段、车间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分析职工“三违”原因的基础上,建立职工个人安全档案,针对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新职工安全知识匮乏,就要对新职工注重加强基本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安全常识的教育;对惯性“三违”就要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采取包保帮促、现场监控相结合的方法,促其转变;对全员就要经常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用惨痛的事故时刻警醒职工:关注安全、珍爱生命,提高职工自觉保安全的认识。
  
  二是要重视和抓好职工的责任心教育。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每一件事故的背后都伴随着一系列“三违”作业的发生,因此我们只有时刻从细微处入手、从小事抓起,抓小防大,防微杜渐,不断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使职工自觉严格地按标准化作业,才能有效地杜绝“三违”的发生,这样事故这只人见人烦的苍蝇也就无处下口了。
  
  三是严格落实“逐级负责”的安全管理和考核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现象。“蜻蜓点水、点到为止”式的管理与考核,只会使规章制度丧失应有的权威性和警示作用,更会使职工产生“违章亦不过如此”的错觉,导致“三违”的屡禁不止;而每一次惨痛的事故又无一不在警醒我们:严是爱、松是害,不要等到出了事故才醒悟“悔不该如此”,由此可见,要求职工按章作业,管理人员就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切实负起责任,“依法”大胆管理,这样“落实”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克服管理上的官僚主义、检查中的形式主义、考核上的好人主义,彻底解决“严不起来、落不下去”的痼疾。四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情感教育。职工发生“三违”,原因有多种,比如是否是因为操作规程不尽完善、流水线工艺流程的设计不符合人体工程力学及工作实际所导致的;是分配、分工等利益关系协调不好所引发的一时情绪冲动还是屡教不改的一贯违反等等,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处理“三违”时不能粗暴对待、一棒子打死,而应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讲究策略、方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用和风细雨的语言、润物无声的行动来感化和启发职工,使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三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