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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

2008-05-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4) 操作人员必须参加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作业。
  
  (5) 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形式线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6)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升幅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7) 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8) 塔机作业前,应检查起吊物下方有无人员停留或通过,禁止用起重机起吊人员,否则,按有关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9) 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对特殊情况需超负荷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人员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