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和“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单位和本工程特点组成由工程处主要负责人、安全员、项目组和机组兼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抓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2、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要求职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
3、工程实施前,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有关安全部门验收的设备和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护栏、安全标志警示牌。
4、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工人必须严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安全员要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操作工人和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施工。
5、工程实施时,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6、经常保养施工机具,保证安全装置灵敏可靠,防护罩完好无损。同时搞好安全用电管理,保证变电、配电间达到“四防”要求,输电线路、配电箱、漏电开关的选型正确,敷设符合规定要求,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在可能雷击处安装防雷装置。
7、重视个人自我防护,进入工地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和特殊作业前,先要落实防护设置,正确使用攀登工具,安全带或特殊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8、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器材,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应高于2.5m。
9、高空作业高度2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压桩过程中施工人员尽可能撤离桩架中心15m以外。
10、吊卸所用索具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或妥善处理。
11、起吊管桩时不得撞击周围物体,管桩下面不得有人穿行。
12、焊接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13、焊接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14、对邻近建筑物及设施的防护措施。
(1)沿施工区域四周开挖防挤沟,能有效地割断横向挤压力,又可作现场排水沟用。
(2)防挤沟内设置潜水电泵,及时排水。
上一篇:文明施工措施
下一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