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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要处理好“四种关系”

2008-09-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做好当前的安全工作,除了采取管理措施和技术防护措施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要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尤其要正确处理好安全工作中的五种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安全活动”与“安全工作”的关系。现在,每年的各种安全活动较多,如安全生产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赛等,这些活动对搞好安全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但不能把组织几次安全活动误认为是全年的整个安全工作,或者发生事故时抓一阵,事故过后就很少有人过问,缺乏经常、深入、扎实的工作,工作时好时坏,事故时少时多。因为,安全工作每时每刻和每个地方都存在,平时正常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

  二是要处理好“宣传发动”与“形式内容”的关系。有人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中的“宣传发动”,认为是形式主义,要知道形式和内容是有联系的,内容是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反映和表达的,在开展安全活动中,往往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等,通过这些宣传形式,造成一定的气氛,做到警钟长鸣,增强安全意识,这与摆架子搞形式主义是截然不同的。当然,有些是单独为追求数量,光写写标语口号,出出黑板报,不抓落实,用来应付上级的检查,这就是形式主义,是要坚决反对的。

  三是要处理好“安全管理”与“装备技术”的关系。安全工作既要抓管理,也要注重装备技术的改造。安全与不安全都在生产活动中发生,没有生产活动就谈不上安全与不安全。安全管理与设备技术措施都应与生产相结合。管理主要是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装备技术主要是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生产必须要讲究经济的投入,处理好投入与付出的关系,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一定要有,不能少,而且要安全可靠。俗话说,“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要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千万不要做省小钱而酿大祸的蠢事,如果拼人力,拼设备,超负荷运转,一旦发生事故,损失惨重,这是最大的损失,真正是得不偿失。

  四是要处理好“会出事故”与“不出事故”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对安全工作确实很重视,做了很多工作,可是还是发生了事故。而有些单位对安全检查工作并不十分重视,反而没有出事故。有人就产生一种事故难免论的说法,这是不对的。要知道这里有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关系,做了工作仍发生事故,这是偶然性的表现。没有做工作,虽然没有出事故,这是暂时的,发生事故才是必然的。所以对“会出事故”与“不出事故”要辨证客观地进行分析,在处理事故的时候也要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