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作业,其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未设置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在开关上未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内容的警示牌,未设专人监护。
2.作业人员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员对有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测少于两次,间隔时间少于20分钟。
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对有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测时间间隔超过20分钟要求。
4.作业中断30分钟以上,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的,未重新进行安全检测。
5.进入有限空间场所的(如阀池、地下泵房等),未执行“先检测,后进入”。
6.受限空间配置有强制通风设施的(不包括固定检测与通风联动的设施),进入前,未开启通风。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使用的照明灯具的电压大于24V。
8.在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场所作业,所用灯具电压大于12V。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无漏电保护设备。
9.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使用非防爆电筒,使用电压大于12V的非防爆行灯,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使用非防爆工具。
10.进入特别狭小的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未系(带)安全可靠的保护绳。
11.监护人未掌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数量以及联络方式。
12.作业现场未按照方案配备救护用具。
13.作业监护人离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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