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是群死、群伤的火灾、爆炸、中毒等灾难性事故。因此,法律法规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和强制性要求。本文着重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管理实务做一些探讨。
第一、弄清楚有关危险源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主要是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以及建设业主和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要求。这样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应该做哪些,在什么时候做,以及必须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所有过程记录。
第二、危险源辨识。
根据施工设计图、施工环境(尤其是周边重要建筑物、地下管线)、所投入的施工资源,以及工期和施工进度的安排(主要为确定危险源的发生时间和过程应急物资的准备提供可靠时间),召集有关人员针对所有潜在的危险危害性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从而确定重要和重大危险源,并绘制重大危险源平面布置图和建立重要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和过程控制时间表。
第三、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定危险源过程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什么时间段应该制定专项方案、方案的审批和上报、方案的现场落实和监督检查验收、以及方案实施的效果评估,以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动态控制管理。
第四、确定重大危险源动态控制管理内容。
根据危险源管理方案,确定月度或季度的危险源动态控制管理内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现场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并明确动态控制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监督检查责任人,做到有的放矢、管理有序、措施钢性、稳而不乱,真正实现危险源控制管理的有序可控。
第五、制定应急预案。
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人员、应急接口单位的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确定相关应急部门和人员的应急职责。适时进行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六、危险源管理方案和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估。
根据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分阶段及时对危险源管理方案和措施的实施效进行效果评估;对应急演练效果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对危险源管理的实施水平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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