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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及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

2009-01-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为了避免发生重大、特大生产事故,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需要加强本单位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1)、制定本单位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原则是对其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监控。

  (2)、在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的基础之上,确定本单位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并建档、备案。

  (3)、根据管理需要,可以按照其危险程度分级管理和监控。

  (4)、职能部门的监控要求。

  (5)、关键装置所在车间应确定关键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必要时,应绘制危险点分布图。

  (6)、班组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应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险情、隐患应及时报告,并主动处理存在问题。

  (7)、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和可能,设置关键装置专职安全工程师。

  (9)、必须制定和完善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并及时 修订、补充在有关操作规程中。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处理预案的实际演练。

  二、生产要害岗位管理

  (1)、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生产要害岗位。

  (2)、要害岗位应由保卫(防火)、安全和 生产技术部门共同认定,经厂长(经理)审批,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技术素质,并由企业劳资、保卫、安全部门与车间共同审定。

  (4)、编制要害岗位毒物信息卡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演习,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5)、应建立、健全严格的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必须经厂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专人陪同下经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6)、要害岗位施工、检修时必须编制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到保卫、安全部门备案,施工、检修现场要设监护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详细记录。

  温州某电化厂液氯钢瓶爆炸事故

  1979年9月7日,浙江省温州市某电化厂液氯工段发生液氯钢瓶爆炸。使该工段414m2厂房全部摧毁,相邻的冷冻厂厂房部分倒塌,两个厂房内设备、管线全部损毁。并造成附近办公楼及厂区周围280余间民房不同程度损坏。液氯工段当班的8名工人当场死亡。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电化厂设在市区,与周围居民区距离较近。爆炸后扩散的10.2吨氯气波及7.53km2,事故共导致779人氯气中毒,5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3万元。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如下。

  (1)最初爆炸的1只液氯钢瓶是由温州市某药物化工厂(简称药化厂,该厂液化石蜡工段以液化石蜡和液氯为原料生产氯化石蜡)送到电化厂来充装液氯的。由于药化工厂该工段生产设备简陋,在生产设备与液氯钢瓶连接管路上没有安装逆止阀、缓冲罐或其他防倒罐装置,致使氯化石蜡倒灌入液氯钢瓶中。

  (2)电化厂液氯工段工人违章操作,在充装液氯前没有对欲充装的钢瓶检查和清理,就进行氯充装。充装时,钢瓶内的氯化石蜡和液氯发生化学反应,温度、压力升高,致使钢瓶发生粉碎性爆炸,并导致一连串钢瓶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