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力度的加大,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有了很大好转。但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严重,间接损失更是不可估量。从近年发生的事故分析,由于各施工企业加大了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大了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因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伤亡事故大大减少,而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伤亡事故却呈上升趋势。因此,加强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就可大大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
一、从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分析
建筑业是危险程度相当高的行业,露天的工作、繁重的劳动强度以及随时可能出现的种种不测因素,都直接威胁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现状是:一方面建筑业任务繁重,高、大、精、深的建筑产品不断增加,不安全因素较多。另一方面,建筑产品的制造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术水平低。一些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仅是在开会时讲“要注意安全”,而怎样注意安全就讲不出所以然;一些安全员不知道自己在施工现场的地位和作用,对安全知识一知半解,有的甚至连“一标三规范”都不了解。特别是对新进场的民工没有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这些人完全没有安全防护意识,缺乏“三不伤害”的能力,有的民工第一天上班就摔死。据权威机构对全国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80%的死亡事故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因此,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各层次施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是减少不安全行为的治本措施,是搞好安全生产的第一步。
二、从安全系统的角度分析
人类的安全生产需要多因素的协调才能实现,而在众多的因素中,人和物居于主要地位,他们是安全生产的两大要素。人的要素包括人的安全素质(心理与生理、安全能力、文化素质)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生产活动的灵魂,所有工作都在人的掌控下进行;人的意识、行为贯穿于生产的整个过程。对安全生产而言,一方面,人的综合能力和意识可以使安全生产向积极方向发展,表现为事故减少的趋势;另一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又是事故发生的最直接因素,同时也是最终受害者。物的要素,是指物的安全可靠性(设计安全性、制造安全性、使用安全性)和不安全状态。而物的安全可靠性和不安全状态是由人操作的。因此说,人和物互相影响构成了安全生产的主体。我们的目标就是提高人的安全素质和物的稳定性,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这一切的基础首先是通过培训才能提高。应该说培训出生产力,安全出效益。
三、法律、法规要求培训
《建筑法》第五章第46条明文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劳动法》第六章第5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5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根据这两法,建设部印发了《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国家经贸委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都对安全教育培训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安全教育培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们应执法必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四、如何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1.建立专门培训机构。据中国建筑考察团赴美国、日本、德国等国考察,这些国家都有建筑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有的是政府主办,有的是建筑业协会主办,有的是大学主办。在美国,安全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都是由政府主办;建筑师、工程师甚至律师等的执照均由各州颁发,仅限本州有效,唯有安全员和安全官员的执照由联邦政府颁发,并在全美各州有效。在我国,建筑安全培训工作由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几年来,协会举办了多期安全专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班,提高了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各地反映都很好。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于1994年成立了安全教育培训科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心,有专门的教室,有电化教育设备,有专业的教师队伍,负责全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中层干部、安技干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从1994年到目前为止,共举办了177期各种类型培训班,培训复审了24507人次。培训的人数逐年增加,伤亡事故的人数比例逐年下降。实践证明,建立专门培训机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这是夯实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2.把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安全达标、安全资格审查、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把是否对职工进行全员、全方位的教育培训、“三级教育”,以及持证上岗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提高到是否知法、守法、执法的高度,以督促企业加强培训,提高持证上岗率。我站一直坚持企业安全资审、外地企业进宁、年终企业考核兑现、标准化现场、文明工地评比,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每年必查;这是保证安全培训的重要手段。
3.分层次、抓重点。由于建筑施工人员由施工企业管理层、分公司管理层、项目部管理层和班组、作业人员组成,因此我们的培训必须分层次,抓重点,分级培训,统一管理。
(1)市一级培训机构重点抓好施工企业、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技干部,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施工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公司一级的领导成员、项目经理培训班,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教训进行讲解;专职安技干部培训班,不仅要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还要反复学习建设部“一标三规范”,做到熟悉条款、能讲解、会应用,能检查、会评定、能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有专门工种的统一教材,结合学习有关部颁规范。
(2)这些培训班除按统一教材,正常培训外,还可根据本地区的建筑安全生产实际,有重点开展某一方面教育。如我站今年在正常培训的基础上,把强化项目经理轮训作为重点抓好。从2000年“10•25”南京电视台演播厅坍塌事故教训中,我们认为增强项目经理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是培训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把强化项目经理轮训列入全年培训计划。共培训了1058个项目经理。轮训重点内容是法律、法规、部颁标准、事故案例分析,并播放了“10•25”事故的录像,宣读了市政府对该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市法院对该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判决。通过培训,对项目经理震动、启发很大,他们原以为安全工作就是开会多讲一讲注意安全,有钱就多花一点买防护用品,现在切切实实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及其复杂的技术性,明确了自己肩上重于泰山的责任,增强了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法律责任感和自觉性。
(3)企业安全教育,应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知识、增长安全操作技能为主。
建设部定于2000年安全生产周的主题是“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其宗旨就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企业全员的安全意识。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来自于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三级教育”是进场、上岗教育的第一步,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必须认真切实地做好。班组安全教育是安全工作的前沿阵地教育,这是每天都必须进行的。在日本建筑工地,每天上班前都有“早礼”活动,主要内容是进行总的工作安排和安全交底,管理人员讲解一天的工作内容和安全要求,然后要求员工互相检查,检查好了各自去工作,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班组安全教育的目标在于提高班组全员“我要安全”的意识及“我懂安全”的技能,落实“我要安全”的责任,完成“我保安全”的任务,实现班组“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做到“三保”(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项目、项目部保全企业)。
建设部组织编写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常识读本》介绍了施工安全基础常识和基本技能,图文并茂,通俗易懂,适用性强,是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必备教材之一,并在明年以此为基础,开展主题为“高楼万丈,安全第一”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我们应以此为契机,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注重培训形式和效果。我站在长期的培训教育工作中,摸索总结出“四化”教育法,效果较好。
(1)步骤程序化:从制订计划(年计划、季度计划)、指定教员备课、实施培训、考核发证、建立培训档案等,都按步骤递进,有条不紊。
(2)内容规范化: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五统一: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考核试题、统一考核办法、统一建档保存。
(3)形式多样化:课堂培训,放幻灯、录像、进行电化声像教育;结合案例讲课,既能做到生动不枯燥,又能加强学员的记忆力,宣传违章作业的危害性,启发学员进一步增强职责感;现场讲课,找隐患、查违章,提整改措施,例如事故如何应变、急求演习,师生互相问答;此外,还利用广播、报纸、电视、标语、宣传画等新闻媒介和宣传工具进行教育,利用安全知识竞赛、演讲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连续性的安全教育。
(4)考核标准化:统一试卷、统一标准,考核合格发证。坚持“三不发证”的原则:凡是上课时间少于三分之一者不发证,考试作弊者不发证,考试不及格者不发证。
由于几年来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坚持“四化”教育法,常年办班,持之以恒,加上有效的控制保证手段,使得南京市建筑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持证上岗率大幅度提高(凡是持证上岗的人员都没有发生过工伤事故),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伤亡事故率逐年下降,近几年已控制在万分之零点六以下。所以说,安全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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